資料來源:110-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578,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行政及簡易訴訟程序  等案件。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28,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4,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3,000件。 4.行政訴訟業務300件。 5.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6.家事事件業務4,500件。 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50件。 8.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750人。 9.公證業務1,500件。 10.提存業務8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7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17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0千元,係行政訴訟案件
 鑑定費。
2.國內旅費267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106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33千元
  。
(3)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28千元
  。
317,000 867,000 -550,000 -63.44%
2000 業務費 317,000 867,000 -550,000 -63.4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0,000 250,000 -200,000 -80.00%
2072 國內旅費 267,000 617,000 -350,000 -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