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94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第一審民事、刑事審判事項、行政及簡易訴訟程序  等案件。 2.辦理少年案件審理、家事調查及少年保護輔導管束等業  務。 3.辦理加強公證及提存事件處理。 4.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提高辦案維持率及結案速度,預計辦理案件數: 1.民事事件業務28,000件。 2.刑事案件業務15,000件。 3.民事執行業務40,000件。 4.行政訴訟業務600件。 5.少年事件業務1,200件。 6.家事事件業務7,300件。 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8.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810人。 9.公證業務2,600件。 10.提存業務7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65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52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5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00千元。
2.物品7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6千元。
(2)資料書表印製費64千元。
3.國內旅費43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出
 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認
 旅費。
265,000
0200 業務費 265,000
0203 通訊費 152,000
0271 物品 70,000
0291 國內旅費 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