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7頁
預算機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27,65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業務電腦化。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9,059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5,24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484千元。
(2)郵資費3,760千元。
3.資訊服務費5,496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2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72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73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18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393千元。
7.物品11,411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070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141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00千元。
8.一般事務費22,05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890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1,317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424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7,214千元。
(5)植栽維護費406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7,376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831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827千元
  。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06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221千元。
(11)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54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3千元
  。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32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979千元,係中壢簡易庭書
 記官辦公室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077千元,包括
  :
(1)電氣設施等養護費11,880千元。
(2)採驗尿液設備養護費80千元。
(3)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117千
  元。
11.國內旅費438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07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1千元。
59,059,000 55,623,000 3,436,000 6.18%
2000 業務費 59,059,000 55,623,000 3,436,000 6.18%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244,000 1,669,000 3,575,000 214.20%
2018 資訊服務費 5,496,000 6,825,000 -1,329,000 -19.47%
2027 保險費 20,000 2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720,000 72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3,000 713,000 -140,000 -19.64%
2051 物品 11,411,000 11,411,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051,000 18,760,000 3,291,000 17.5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79,000 913,000 66,000 7.2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077,000 13,866,000 -1,789,000 -12.90%
2072 國內旅費 438,000 676,000 -238,000 -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