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2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3,23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管收條例、強制執行法及商業事件審  理法等相關子法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推動民事及  勞動調解業務,推展公證業務及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  制,督促所屬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  辦理民事審判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及保安處分執行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  人訴訟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完備  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制)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案與配套措施,完  備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  家事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訂定,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  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  ,並紓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  實務經驗。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推動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訴訟制度,研修健全行政訴訟  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充  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業審理制度,並研  議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之依  據,強化專家諮詢及鑑定機制,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  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專業化,精進法官之專業養成及知能,充實少年保護  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等之職能,  有效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辦理刑事審判行政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8,87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經費46,300千元。(一般通
 訊費285千元、對業務活動保險6,000千元、出
 席費14,075千元、講座鐘點費900千元、稿費1
 ,305千元、委託研究7,600千元、一般事務費1
 3,915千元、國內旅費2,220千元)
2.視導所屬法院旅費493千元。(國內旅費)
3.落實刑事訴訟法新制相關業務推動經費2,924
 千元。(一般通訊費23千元、出席費925千元、
 講座鐘點費99千元、稿費100千元、委託研究1
 ,000千元、一般事務費777千元)
4.辦理刑事補償覆審業務經費998千元。(兼職費
 930千元、消耗品68千元)
5.辦理及推動量刑相關業務經費2,500千元。(一
 般事務費500千元、委託研究2,000千元)
6.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運作經費5,
 664千元。(出席費630千元、稿費2,000千元、
 一般事務費2,374千元、國內旅費660千元)
58,879,000 69,372,000 -10,493,000 -15.13%
2000 業務費 58,879,000 69,372,000 -10,493,000 -15.13%
2009 通訊費 308,000 23,000 285,000 1,239.13%
2027 保險費 6,000,000 6,000,000 0 0.00%
2030 兼職費 930,000 93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34,000 27,734,000 -7,700,000 -27.76%
2039 委辦費 10,600,000 11,565,000 -965,000 -8.34%
2051 物品 68,000 68,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566,000 18,499,000 -933,000 -5.04%
2072 國內旅費 3,373,000 4,553,000 -1,180,000 -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