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1,89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管收條例、強制執行法及商業事件審  理法相關子法等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落實民事及  勞動調解業務,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並督促所屬  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審判  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及保安處分執行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  人訴訟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及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推動  國民法官制度,完備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  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案與配套措施,完備少  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家事  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訂定,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  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  ,並紓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  實務經驗。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推動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訴訟制度,研修健全行政訴訟  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充  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業審理制度,並研  議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之依  據,強化專家諮詢及鑑定機制,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  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專業化,精進法官之專業養成及知能,充實少年保護  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等之職能,  有效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辦理刑事審判行政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9,37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經費55,300千元。(對業
 務活動保險6,000千元、出席費20,650千元
 、講座鐘點費900千元、稿費1,800千元、委
 託研究8,000千元、一般事務費14,910千元
 、國內旅費3,040千元)
2.視導所屬法院旅費493千元。(國內旅費)
3.落實刑事訴訟法新制相關業務推動經費2,92
 4千元。(一般通訊費23千元、出席費925千
 元、講座鐘點費99千元、稿費100千元、委
 託研究1,000千元、一般事務費777千元)
4.辦理刑事補償覆審業務經費998千元。(兼職
 費930千元、物品68千元)
5.辦理及推動量刑相關業務經費3,065千元。(
 一般事務費500千元、委託研究2,565千元)
6.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運作經費
 6,592千元。(出席費1,260千元、稿費2,000
 千元、一般事務費2,312千元、國內旅費1,0
 20千元)
69,372,000 84,435,000 -15,063,000 -17.84%
2000 業務費 69,372,000 84,435,000 -15,063,000 -17.84%
2009 通訊費 23,000 23,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6,000,000
2030 兼職費 930,000 93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734,000 1,124,000 26,610,000 2,367.44%
2039 委辦費 11,565,000 8,264,000 3,301,000 39.94%
2051 物品 68,000 68,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8,499,000 73,777,000 -55,278,000 -74.93%
2072 國內旅費 4,553,000 249,000 4,304,000 1,72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