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1,89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管收條例、強制執行法及商業事件審  理法相關子法等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落實民事及  勞動調解業務,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並督促所屬  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審判  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及保安處分執行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  人訴訟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及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推動  國民法官制度,完備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  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案與配套措施,完備少  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家事  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訂定,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  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  ,並紓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  實務經驗。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推動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訴訟制度,研修健全行政訴訟  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充  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業審理制度,並研  議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之依  據,強化專家諮詢及鑑定機制,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  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專業化,精進法官之專業養成及知能,充實少年保護  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等之職能,  有效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4 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2,4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視導所屬法院旅費及行政業務經費117千元
 。(一般事務費7千元、國內旅費110千元)
2.推動家事事件法等相關制度經費3,497千元
 。(出席費585千元、委託研究2,057千元、
 一般事務費159千元、國內旅費696千元)
3.推動少年事件法制相關經費3,428千元。(出
 席費630千元、委託研究1,952千元、一般事
 務費458千元、國內旅費388千元)
4.辦理少年及家事志工訓練及表揚經費382千
 元。(講座鐘點費144千元、一般事務費222
 千元、國內旅費16千元)
5.舉辦少年及家事業務相關會議等經費1,787
 千元。(出席費280千元、講座鐘點費304千
 元、一般事務費842千元、國內旅費361千元
 )
6.辦理家事調解委員表揚經費25千元。(一般
 事務費)
7.辦理家事法庭相關人員培訓等經費854千元
 。(出席費248千元、一般事務費228千元、
 國內旅費378千元)
8.捐助協助法院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機構經費1,
 186千元。(對團體捐助)
9.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民間團體經費
 31,180千元。(對團體捐助)
42,456,000 38,534,000 3,922,000 10.18%
2000 業務費 10,090,000 6,227,000 3,863,000 62.0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91,000 1,728,000 463,000 26.79%
2039 委辦費 4,009,000 2,486,000 1,523,000 61.26%
2054 一般事務費 1,941,000 1,211,000 730,000 60.28%
2072 國內旅費 1,949,000 802,000 1,147,000 143.02%
4000 獎補助費 32,366,000 32,307,000 59,000 0.1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2,366,000 32,307,000 59,000 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