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1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2,950,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及  商業事件審理法相關子法等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  落實民事及勞動調解業務,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並督促所屬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辦  理民事審判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  、緊急監護程序、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及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推動  國民法官制度,完備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  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少年及家事相關法案,並推動相關修(立)法  與配套措施,完備少年及家事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  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訂定,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  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  ,並紓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  實務經驗。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研修健全行政訴訟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  財產訴訟制度,充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  業審理制度,並研議制定「稅務行政訴訟事件審理法」  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之依據,強化專家參與,提高審  判效能,使相關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  益。 4.研議修正少年及家事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專  業化,精進少年、家事法官之專業養成、遴選進用制度  並充實少年保護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之職能,  以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4 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8,534千元,其內容如下:
1.視導所屬法院旅費及行政業務經費117千元
 。(國內旅費)
2.推動家事事件法等相關制度經費2,713千元
 。(出席費660千元、委託研究1,632千元、
 一般事務費151千元、國內旅費270千元)
3.推動少年事件法制相關經費1,599千元。(出
 席費350千元、委託研究854千元、一般事務
 費179千元、國內旅費216千元)
4.辦理少年及家事志工訓練及表揚經費411千
 元。(講座鐘點費139千元、一般事務費252
 千元、國內旅費20千元)
5.舉辦少年及家事業務相關會議等經費1,074
 千元。(出席費80千元、講座鐘點費424千元
 、一般事務費391千元、國內旅費179千元)
6.辦理家事調解委員表揚經費25千元。(一般
 事務費)
7.辦理家事法庭相關人員培訓等經費288千元
 。(出席費75千元、一般事務費213千元)
8.捐助協助法院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機構經費1,
 127千元。(對團體捐助)
9.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民間團體經費
 31,180千元。(對團體捐助)
38,534,000 35,218,000 3,316,000 9.42%
2000 業務費 6,227,000 2,852,000 3,375,000 118.3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28,000 998,000 730,000 73.15%
2039 委辦費 2,486,000 529,000 1,957,000 369.94%
2054 一般事務費 1,211,000 880,000 331,000 37.61%
2072 國內旅費 802,000 445,000 357,000 80.22%
4000 獎補助費 32,307,000 32,366,000 -59,000 -0.1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2,307,000 32,366,000 -59,000 -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