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9190社會局第90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
人團科、身障科、老福科、婦幼科、兒少科、企劃科、社工科、安養中心
預算金額
8,724,361,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讓民眾熟諳人民團體、合作社、社福基金法,以建立完整會務制度;輔導團體辦理公益勸募,建立 捐款責信制度;扶植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支持及社區照顧等公共事務。 2.依需求評估結果,提供多元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服務,含經濟補助、輔具補助、照顧支持以及主要照 顧者喘息服務,以維護或提升身心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促進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 3.提供多元化老人福利服務,以滿足長者不同之需求,達全面照顧老人目標;建構老人福利服務網絡 ,提供更近便性、高品質服務。 4.辦理290家托嬰中心及4,300名居家托育人員輔導管理,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辦理育兒資源暨培力中 心、親子館、嬰幼兒物資交流中心。 5.婦女及新住民福利服務及性騷擾防治業務。 6.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建構兒少性剝削防制網路;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社區服務及 安置照顧;完善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資源連結。 7.健全權管機構、團體會計制度,監督財務運用;研議跨專業社福政策,回應社福需求;提升委託經 營效率及監督管理,落實服務品質。 8.以社工專業支持脆弱家庭、街友服務、志工業務等。 9.提供完善多元之照顧服務,促進住民安享樂齡晚年。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6 兒童及少年福利 較上年度預算數484,864,000元,增加28,478,000元。 513,342,000
2000 業務費 281,210,000
2009 通訊費 250,000
辦理兒少福利業務用郵資及電話費。 1 250,000 25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712,500
兒少福利促進委員會、早期療育工作會報、諮詢小組會
議、兒童及少年保護等各項
研討(含個案研討、座談、會
議、機構輔導、評鑑、專題
諮詢、親職示範服務等)專家
學者出席費。
496 人次 2,500 1,240,000
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早期療育在職訓練、個案研討、
宣導及志工講習講師鐘點
費。
125 2,000 250,000
辦理早期療育通報轉介、療育補助及系統介接等資料之
建檔服務。
3 407,500 1,222,500
2039 委辦費 275,124,906
委託辦理本市收出養家庭培力中心。
一、人事費:4,600,476元。
二、一般事務費:373,800
元。
三、大樓分攤費:121,800
元。
四、大樓管理費:120,000
元。
五、方案費:1,200,000元。
六、管理費:195,228元。
1 6,611,304 6,611,304
委託辦理親職教育輔導中心(含通知性親職教育)。
一、人事費:3,734,520元。
二、一般事務費:373,800
元。
三、大樓分攤費:121,800
元。
四、大樓管理費:120,000
元。
五、方案費:2,000,000元。
六、管理費:196,914元。
1 6,547,034 6,547,034
委託辦理5家兒童及少年安置家園。
一、人事費:53,518,944元。
二、一般事務費:3,627,276
元。
1 64,405,648 64,405,648
三、方案服務費:3,350,000
元。
四、大樓分攤費:1,030,000
元。
五、管理費:2,879,428元。
0
辦理7家少年服務中心。一、人事費:33,230,520元。
二、業務費:6,923,047元。
三、方案服務費:5,840,000
元。
四、管理費:2,827,698元。
1 48,821,265 48,821,265
辦理3家兒童服務中心。一、人事費:14,088,708元。
二、業務費:2,438,800元。
三、方案服務費:5,700,000
元。
四、管理費:1,360,403元。
1 23,587,911 23,587,911
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服務。一、專業行政費:10,893,960
元。
二、方案服務費:2,646,000
元。
三、場地使用補貼:960,000
元。
1 14,499,960 14,499,960
委託辦理早期療育社工及相關專業人員訓練。
一、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
費:183,000元。
二、講師鐘點及交通費:
231,000元。
三、場地暨器材租借費:
152,000元。
四、電訊通信費:10,900元
(包含電話、傳真、簡訊、郵
資、網路通訊費等)。
五、印刷(製)費(講義費):
34,000元(含講義、成果報
告、報名簡章等印刷(製)
費)。
六、誤餐與茶水費:28,000
元。
七、行政管理費:61,100元。
1 700,000 700,000
辦理6家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心及相關方案。
一、人事費:45,140,172元。
二、臨時人員酬勞費:
640,800元。
三、一般事務費:1,264,000
元。
四、個案服務費:2,677,500
1 56,522,362 56,522,362
元。
五、活動費:660,000元。
六、業務指導出席費:
270,000元。
七、房租及公共意外責任險
保費補貼費:3,670,000元。
八、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66,250元。
九、大樓分攤及管理費:
596,640元。
十、管理費:1,537,000元。
0
辦理6家兒少團體家庭。一、人事費:43,965,804元。
二、方案服務費:2,525,000
元。
三、一般事務費:2,842,662
元。
四、大樓分攤費:1,212,000
元。
五、管理費:2,883,956元。
1 53,429,422 53,429,422
2051 物品 100,000
處理各項兒童及少年服務業務(含早期療育)、活動所需文
具紙張、書籍及影音等。
1 100,000 1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44,684
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保護與安置、早期療育服務
等各項研討、座談、會議及
訓練等所需費用。
1 498,584 498,584
影印機使用費。 2×12×9000 臺、月、張 129,600
辦理兒童及少年安全與權益倡導、兒少保護、發展遲緩
兒童早期療育業務等宣導及
研討與審查會費用。
1 735,000 735,000
聲請法院裁定費。 20 人次 1,000 20,000
民生社區大樓早療通報及轉介中心公共事務費用分攤
費。
1 550,000 550,000
早療通報及轉介中心保全費用。 1 40,500 40,500
早療通報及轉介中心清潔外包及用品費。 1 360,000 360,000
辦理早期療育轉銜服務。 1 100,000 100,000
早療中心志工餐點及交通補助費。 740 人次 150 111,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13,410
辦理兒少服務中心、公辦民營兒少機構、團體家庭、親
職教育中心、收出養家庭培
力中心、早療通報及轉介中
心及青少年自立住宅房屋建
築養護費。鋼筋混凝土建
造,計算方式如下:
(1)未滿30年共計13棟,100平
方公尺以內每棟8,724元,合
計113,412元;超過100平方公
尺部分共計8,533.07平方公
尺,每平方公尺63元,合計
537,583元。
(2)超過30年共計7棟,100平
方公尺以內每棟13,086元,合
計91,602元;超過100平方公
尺部分共計2,731.68平方公
尺,每平方公尺94元,合計
256,778元。
(3)全部共計20棟,100平方公
尺以內合計205,014元,100平
方公尺以上合計794,361元,
總計999,375元,惟考量以前
年度實際執行情形,以
113,410元編列。
1 113,410 113,41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29,000
早療通報及轉介中心設施設備維護費。 1 129,000 129,000
2072 國內旅費 139,500
辦理兒童及少年各項業務(含早期療育)差旅費。 10×9 人、天 1,550 139,500
2084 短程車資 96,000
員工外出洽辦公務所需之交通費。 1 96,000 96,000
4000 獎補助費 232,132,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73,720,000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補助費。 1 73,720,000 73,720,000
4070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56,092,000
受保護兒童及少年醫療、心理治療輔導、損害賠償費、
服裝購買費、兒少安置期間
平安保險費及學雜費(含獨
立生活少年)等。
1 3,572,000 3,572,000
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社會福利機構、團體家庭安置及
特別照顧費。
310×12 人、月 41,000 152,520,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060,000
寄養家庭評鑑獎勵金。 1 1,000,000 1,000,000
兒少服務中心年度評鑑獎勵金。 3 20,000 60,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260,000
獨立生活少年生活補助費(含生活、房租押金、個人成長
與社會參與等費用)。
10×12 人、月 10,000 1,200,000
補助民間團體辦理監護兒少出養工作。 1 60,000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