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9190社會局第90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承辦單位
人團科、身障科、老福科、婦幼科、兒少科、企劃科、社工科、安養中心
預算金額
8,724,361,000 元(
計畫內容
預期成果
1.讓民眾熟諳人民團體、合作社、社福基金法,以建立完整會務制度;輔導團體辦理公益勸募,建立 捐款責信制度;扶植社區發展協會推動社區支持及社區照顧等公共事務。 2.依需求評估結果,提供多元身心障礙社會福利服務,含經濟補助、輔具補助、照顧支持以及主要照 顧者喘息服務,以維護或提升身心障礙者家庭生活品質、促進身心障礙者社會參與。 3.提供多元化老人福利服務,以滿足長者不同之需求,達全面照顧老人目標;建構老人福利服務網絡 ,提供更近便性、高品質服務。 4.辦理290家托嬰中心及4,300名居家托育人員輔導管理,提升托育服務品質;辦理育兒資源暨培力中 心、親子館、嬰幼兒物資交流中心。 5.婦女及新住民福利服務及性騷擾防治業務。 6.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建構兒少性剝削防制網路;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社區服務及 安置照顧;完善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資源連結。 7.健全權管機構、團體會計制度,監督財務運用;研議跨專業社福政策,回應社福需求;提升委託經 營效率及監督管理,落實服務品質。 8.以社工專業支持脆弱家庭、街友服務、志工業務等。 9.提供完善多元之照顧服務,促進住民安享樂齡晚年。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婦女福利 較上年度預算數137,243,000元,增加5,277,000元。 142,520,000
2000 業務費 36,266,000
2006 水電費 74,000
婦女中途之家及其他婦女福利機構水費。 1 12,000 12,000
婦女中途之家及其他婦女福利機構電費。 1 50,000 50,000
婦女中途之家空戶、其他婦女福利機構瓦斯費。 1 12,000 12,000
2009 通訊費 65,000
辦理婦女福利業務用郵費及電話費。 1 65,000 65,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916,231
婦女中途之家、婦女支持培力中心房屋稅。 1 592,122 592,122
婦女中途之家、婦女支持培力中心地價稅。 1 1,324,109 1,324,10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00,000
性別平等委員會及其分工小組、性騷擾審議會委員出席
費,及其他須邀請專家學
者、律師諮詢、甄審等出席
費。
700 人次 2,500 1,750,000
婦女暨單親支持服務活動及婦女福利工作人員訓練、婦
女中途之家辦理單親支持成
長團體課程、婦女及子女心
理復健治療及家族治療外聘
講師或新住民、通譯服務人
125 2,000 250,000
員鐘點費。 0
各國婦女福利、性騷擾及性別平等等相關法令、文獻資
料翻譯稿費及調查報告、訴
願及訴訟答辯撰稿費。
1 1,200,000 1,200,000
2039 委辦費 25,337,640
委託辦理公辦民營婦女安置機構。
一、人事費:17,405,664元。
二、一般事務費:990,156
元。
三、方案服務費:1,485,000
元。
四、大樓分攤費:195,000
元。
五、管理費:871,000元。
六、公共意外責任險費:
57,000元。
七、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
費:439,200元。
八、社工人員平日夜間及假
日值機接案費、外出接案加
班費:342,528元。
九、社工人員夜間及假日外
出接案交通費:153,600元。
1 21,939,148 21,939,148
委託辦理性騷擾及跟蹤騷擾防治服務。
一、人事費:2,385,492元。
二、一般事務費:180,000
元。
三、場地使用補貼費:
180,000元。
四、方案服務費:500,000
元。
五、管理費:153,000元。
1 3,398,492 3,398,492
2051 物品 833,460
推展業務文具紙張、傳真機用品及用紙。 1 56,880 56,880
婦女中途之家增設隱形鐵窗(新增)。 1 776,580 776,580
2054 一般事務費 3,629,200
辦理婦女福利座談研討、機構聯繫協調、服務方案評鑑
評選會議所需資料、茶點及
場佈等相關費用、印製婦女
福利業務相關資料及編印婦
1 300,000 300,000
女福利或性別平等相關宣導
資料。
0
辦理性騷擾防治宣導及輔導工作相關經費。 1 650,000 650,000
婦女中途之家保全、外包清潔垃圾清運、消毒滅蟲、水
肥清運、疏通馬桶水管、清
潔用品及水塔清洗費等各項
公共事務管理費。
1 550,000 550,000
婦女中途之家辦理婦女、單親或兒童支持性團體、成長
輔導或節慶聯誼、輔導婦女
個案及其子女所需費用(含二
度就業、參與管理事務之臨
時性服務含臨托、課輔、電
腦輸入、夜間及假日處理、
餐點費、衣物日常品等)及住
戶遷出後更換門鎖費。
1 140,000 140,000
性騷擾案件委任律師、法律訴訟費。 10 50,000 500,000
辦理婦女團體工作人員訓練費、婦女暨單親服務活動及
婦女支持發展性服務相關經
費。
1 520,000 520,000
辦理性別平等宣導及業務相關經費。 1 650,000 650,000
影印機使用費。 4×12×9000 臺、月、張 259,200
辦理婦女福利業務、性騷擾防治及輔導工作人員因會議
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500 人次 120 60,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598,989
婦女中途之家及本局委託經營管理婦女服務單位房屋建
築養護費。鋼筋混凝土建
造,計算方式如下:
(1)未滿30年共計9棟,100平
方公尺以內每棟8,724元,合
計78,516元;超過100平方公
尺部分共計2,729.77平方公
尺,每平方公尺63元,合計
171,976元。
(2)超過30年共計4棟,100平
方公尺以內每棟13,086元,合
計52,344元;超過100平方公
尺部分共計4,581.84平方公
1 598,989 598,989
尺,每平方公尺94元,合計
430,693元。
(3)全部共計13棟,100平方公
尺以內合計130,860元,100平
方公尺以上合計602,669元,
總計733,529元,另考量以往
執行情形以598,989元編列。
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8,000
婦女中途之家電器、消防、電話、機電設備、電梯保養
及維護費。
1 98,000 98,000
2072 國內旅費 74,400
赴外縣市參加婦女福利業務聯繫、會議及調查性騷擾申
訴案件差旅費(含調查委員)。
12×4 人、天 1,550 74,400
2078 國外旅費 411,000
參加重要國際婦女會議。 2×1 人、次 205,500 411,000
2084 短程車資 28,080
辦理婦女福利業務、性騷擾防治及輔導工作人員外出洽
辦公務所需之交通費。
1 28,080 28,080
4000 獎補助費 106,254,00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50,000
特殊境遇家庭法律訴訟補助費。 1 50,000 50,000
4070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8,404,000
補助公辦民營婦女庇護所及私立婦女安置機構收容安置
費(含安置產後月子期間補助
費)。
1 8,404,000 8,404,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97,800,000
補助參加重要國際婦女會議。 2 300,000 600,000
婦女產前產後乘車補助及相關費用。 1 97,200,000 97,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