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3060民政局第73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
宗教禮俗科
預算金額
35,91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宗教團體、祭祀公業法人設立與輔導、未立案宗教場所負責人講習會、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
預期成果
 1.表揚宗教團體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強化其會務、財務能力,促進祭祀公業土地有效利用。2.發揮各區調解委員會功能及法律諮詢效益,排解紛爭、減少訟源。 3.辦理孝行、傑出市民及民俗委員會表彰,舉行烈士入祀,宏揚固有禮俗,彰顯忠勇事蹟。 4.配合各項節慶民俗祭典辦理活動,營造傳統節慶活潑熱鬧氣氛。 5.辦理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建立各區特色,落實文化建設於基層。 6.提供非政府組織交流平台。常年辦理民俗體驗活動,引領市民認識閩南文化。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6 推展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 較上年度預算數6,162,000元,無增減。 6,162,000
2000 業務費 6,16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0,000
本局及各區邀請學者、專家審查、考核評比等出席費。 8 人次 2,500 2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6,104,800
辦理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費用(活動計畫項目:敦親睦
鄰嘉年華、親子活動、青少
年活動、文化史蹟、節慶宗
教民俗、各種主題音樂會、
舞蹈戲劇、表演藝術等)及
結、配合相關單位團體推展
特色民俗藝文活動、交流費
用。
1 6,104,800 6,104,800
2072 國內旅費 37,200
辦理基層藝文活動及觀摩他縣市藝文活動旅費。 24×1 人、天 1,550 3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