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3060民政局第73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
宗教禮俗科
預算金額
35,91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宗教團體、祭祀公業法人設立與輔導、未立案宗教場所負責人講習會、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
預期成果
 1.表揚宗教團體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強化其會務、財務能力,促進祭祀公業土地有效利用。2.發揮各區調解委員會功能及法律諮詢效益,排解紛爭、減少訟源。 3.辦理孝行、傑出市民及民俗委員會表彰,舉行烈士入祀,宏揚固有禮俗,彰顯忠勇事蹟。 4.配合各項節慶民俗祭典辦理活動,營造傳統節慶活潑熱鬧氣氛。 5.辦理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建立各區特色,落實文化建設於基層。 6.提供非政府組織交流平台。常年辦理民俗體驗活動,引領市民認識閩南文化。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2 宗教業務 較上年度預算數2,298,000元,無增減。 2,298,000
2000 業務費 2,29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2,000
相關宗教、財團法人財務及宗教事務等諮詢會議學者、
專家出席費。
16 人次 2,500 40,000
宗教業務、實務管理、財務會計、環境管理等研習講師
鐘點費。
56 2,000 112,000
2051 物品 30,300
輔導寺廟、法人變更登記所需文具用品費用。 1 30,300 30,3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035,100
宗教團體財務會務及未立案宗教場所負責人研習、研討
會(含場地租借佈置、相關資
料印製費、茶水點心及雜支
等)。
1 156,500 156,500
獎勵績優宗教團體表揚會場地、資料印製、獎座等費
用。
1 132,000 132,000
列席寺廟、教會、宗祠會議及申辦案件複查、宗教訪
查、會同勘查本市違規宗教
組織及會同會計師財務查
核、輔導逾時誤餐餐盒費
用。
55 人次 120 6,600
辦理宗教團體業務(財務)會計師查核費。 1 840,000 840,000
宗教財團法人財務報表委託審核費。 1 900,000 900,000
2072 國內旅費 80,600
本局及本市各區宗教業務承辦人員觀摩宗教業務、活
動、特殊宗教案件及其他縣
市宗教業務輔導等差旅費。
26×2 人、天 1,550 8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