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03060民政局第73頁
預算機關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承辦單位
宗教禮俗科
預算金額
35,91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宗教團體、祭祀公業法人設立與輔導、未立案宗教場所負責人講習會、宗教團體興辦公益慈善
預期成果
 1.表揚宗教團體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強化其會務、財務能力,促進祭祀公業土地有效利用。2.發揮各區調解委員會功能及法律諮詢效益,排解紛爭、減少訟源。 3.辦理孝行、傑出市民及民俗委員會表彰,舉行烈士入祀,宏揚固有禮俗,彰顯忠勇事蹟。 4.配合各項節慶民俗祭典辦理活動,營造傳統節慶活潑熱鬧氣氛。 5.辦理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建立各區特色,落實文化建設於基層。 6.提供非政府組織交流平台。常年辦理民俗體驗活動,引領市民認識閩南文化。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4 改善民俗暨國民禮儀規範 較上年度預算數2,476,000元,增加1,000元。 2,477,000
2000 業務費 2,477,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468,910
辦理禮俗研習、生命禮俗課程民俗文化推廣、手作坊、
親子成長營等相關費用(含場
地租借、保險、教材及宣傳
資料)。
1 544,000 544,000
辦理孝行獎改善民俗績優單位表揚(含獎座及獎牌製作)等
費用。
1 200,000 200,000
歷屆孝行模範、楷模等聯誼活動費用。 1 123,400 123,400
辦理傑出市民等楷模表揚所需獎牌、禮品、表演、場地
佈置及清潔等費用。
1 267,550 267,550
精緻祭拜文化推廣費。 1 1,330,000 1,330,000
辦理傑出市民、孝行訪查逾時誤餐餐盒費用。 33 人次 120 3,960
2072 國內旅費 7,750
洽辦孝行獎籌備、協調會等業務旅費。 5×1 人、天 1,550 7,750
2084 短程車資 340
辦理傑出市民、孝行訪查所需交通費。 1 340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