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6,415,000 元()
計畫內容
1.社會保險行政工作宣導。
2.全民健康保險管理:
(1)完備全民健保法制規章,並適時研修。
(2)推動二代健保各項新制,並持續檢討。
3.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
(1)在行政院核定醫療給付範圍,協定全民健康保險醫
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分配事宜。
(2)保險法規及業務興革之研究建議事項及相關健保監
理事宜。
(3)保險費率、保險給付範圍、資源配置及財務平衡方
案之審議。
(4)擴大社會多元化參與,審議或協議全民健保重要事
項前蒐集民意。
(5)加強資訊透明及公開,討論保險人所送自付差額特
材品項、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方案、保險醫事服務機
構財務公開辦法,以及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
4.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作業。
5.長期照顧財務、給付與支付等制度,並辦理政策溝通。
6.辦理國民年金保險一般行政、研究規劃及政策溝通業務
。
7.辦理國民年金監理及審議。
預期成果
1.順利推展健保制度,落實二代健保改革,加強弱勢權益
保障,維護全體國民健康。
2.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協定及監理:
(1)建立財務收支連動機制,在期限內辦理完成年度總
額之協定分配及保險費率、保險給付範圍、資源配
置與財務平衡方案之審議。
(2)審議或協議全民健保重要事項前蒐集民意,使健保
業務更符合社會期待。
(3)配合健保法規定,討論保險人所送自付差額特材品
項、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方案、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財
務公開辦法,以及醫療品質資訊公開辦法等,提供
業務興革建議。
(4)提供健保政策、法規之研究諮詢建議及監理健保相
關事項。
3.持續推動線上申請、線上審查資訊化作業等,提升爭議
審議品質,維護行政救濟權益。
4.進行長期照顧相關制度之整體規劃工作,作為長期照顧
制度實施之基礎。
5.持續推動並督導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辦理國民年金保險業
務,以增進國人老年基本經濟安全,促進社會安定。
6.監理國民年金保險業務,保障國民基本經濟安全。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6預算 |
|---|---|---|---|---|---|---|
| 04 | 長期照顧服務規劃 | 1.辦理長照服務業務規劃所需行政費用,計列 457千元(通訊費3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60 千元、保險費1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9 4千元、物品12千元、國內旅費46千元)。 2.研發替代役5名,計列2,834千元(臨時人員 酬金)。 3.辦理長照專業服務模式介入試辦計畫,計列 2,340千元(委辦費)。 4.辦理各項配合長照服務業務規劃之推展計畫 ,包括研擬財務、設計給付內容與支付標準 、服務品質確保機制、長照給付判定與辦理 業務相關之統計分析、溝通、會議、活動及 雜支等,計列311千元(一般事務費)。 5.參加2017年國際老年學與老年醫學學會國際 研討會,計列85千元(國外旅費)。 6.購置業務所需設備,計列40千元(資本門) (雜項設備費)。 |
6,067,000 | |||
| 0200 | 業務費 | 6,027,000 | ||||
| 0203 | 通訊費 | 30,000 | ||||
| 0219 | 其他業務租金 | 60,000 | ||||
| 0231 | 保險費 | 15,000 | ||||
| 0249 | 臨時人員酬金 | 2,834,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94,000 | ||||
| 0251 | 委辦費 | 2,340,000 | ||||
| 0271 | 物品 | 12,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311,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46,000 | ||||
| 0293 | 國外旅費 | 85,000 | ||||
| 0300 | 設備及投資 | 40,000 | ||||
| 0319 | 雜項設備費 | 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