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農業部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0頁
預算機關
農業部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45,059,000 元()
計畫內容
1.維護漁港營運機能及強化水產競爭力及強化設施安全及  提升漁港防災能力。 2.辦理彰化防波堤及內港口開闢興建工程及航道浚挖(含  南護岸碼頭)工程計畫。 3.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4.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   (1)設置岸上衛浴、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     施及維運。   (2)辦理推動各縣市刺網網具標示工作。   (3)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5.改善前鎮漁港衛生安全及環境,型塑前鎮漁港風華再造  。 6.資訊政府行動方案-擴大國家航空影像服務暨農業生態  時空資訊多元應用。 7.辦理各縣市封溪護魚巡護及保育、人工魚礁區及水產動  植物繁殖保育區之生態調查、潛力保育區場域調查及輔  導養殖漁民轉型成為友善養殖生產模式等工作。 8.汰建「漁業巡護船」及「漁業訓練船」各1艘。 9.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場  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改善。 10.整合產業聚落強化基礎建設,降低地下水使用量。 11.應用科技技術與輔導建立管理機制,引導養殖生產區   升級成為智能養殖生產示範點。 12.補助相關縣市政府設置養殖廢棄物暫置區、廢棄物去   化、清運、回收、告示牌及補助漁民替代浮具等獎補   助措施,並輔導縣市政府對養殖產業落實源頭管理,   加強蚵棚及浮具等養殖廢棄物自主回收等管理及輔導   漁民機制。 13.配合遊艇發展所需,補助澎湖縣政府規劃漁港轉型供   遊艇停泊建設。  
預期成果
1.漁港改善颱風時之泊地水域之穩靜,強化極端氣候災害  防護能力;整(修)建漁港設施及定期清淤港口航道水深  ,協助漁港正常營運。 2.提供無須候潮之港口,帶動海洋漁撈漁業發展,發展為  彰化觀光漁港及彰化海上休閒遊憩基地。 3.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輔導魚市  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改善魚市場交易環境  ,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冰或魚貨  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 4.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設置及維運岸上衛浴、  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施;辦理推動各縣市  刺網網具標示工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復育海  洋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秩序,打造專屬澎湖縣的海洋產  業發展策略。 5.改善前鎮漁港作業環境,更新老舊設施,營造友善作業  空間,提高遠洋魚貨加值利用,促進漁業永續經營。 6.整合漁業資訊平臺,規劃更新機制及納管圖資,以利民  眾瞭解漁業資訊。 7.成立(維護)巡守隊、宣導法令規範,減少封溪護魚河段  違規採捕案件,維護河川溪流生態環境。 8.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全臺(含離島)計29處保育區,擇定25  處保育區分年度調查;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全臺(含離島)  計89處魚區,擇定18處礁區分年度 調查;強化水土資  源利用率,營造友善生態環境魚塭面積70公頃。 9.可對我國海域經濟主權及傳統作業漁場維護有實質作為  及意義;可強化漁船作業實質管理與配額維護;落實環  境保育及資源保護;維護海上作業漁船作業秩序;培育  基礎及管理階層漁業人力體驗海上生活及訓練,以培養  具海上實務操作經驗。 10.辦理建置區域型加工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   貨加工場、魚市場等冷鏈設備,以維持魚貨鮮度及穩   定產地價格,並提升整體魚貨衛生安全及品質強化區   域性魚貨加工物流與產銷調節。 11.改善養殖作業環境,整建養殖區內生產公用設施,促   進我國養殖產業永續經營。 12.輔導1處養殖生產區示範點,挹注資源協助生產區內業   者轉型成為以科學化數據生產管理模式,並輔導設立   示範點內維運管理單位,協助整合各項生產資源,掌   握生產區內養殖動態並建立科技維運管理機制,促使   生產區升級並能自主營運。 13.建立養殖廢棄物源頭管理機制,透過養殖廢棄物暫置   區及相關處理措施,降低相關養殖廢棄物數量。 14.預期完成3個漁港轉型遊艇停泊規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7 養殖漁業振興計畫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8月17日院臺農字第10900226
 09號函核定之「養殖漁業振興計畫」辦理,執
 行期間110至113年,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4
 54,763千元,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1,552,665
 千元。
2.本計畫內容包括整合產業聚落強化基礎建設降
 低地下水使用量406,763千元、導入智能化系
 統引導養殖生產區升級10,000千元、養殖漁業
 廢棄物源頭管理及回收機制38,000千元等工作
 項目。
3.業務費22,974千元,包括:
 (1)無線網路通訊費等520千元。
 (2)工程審查、督導及採購評選會議委員出席
   費等550千元。
 (3)委辦費19,493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養殖漁業生產區防災輔導、查
     詢系統服務與建檔、進排水路淤積複查
     及需求審議等8,993千元。
   <2>委託辦理全國養殖漁業生產區維護管理2
     ,500千元。
   <3>委託辦理養殖漁業結合綠能潛在區域推
     廣8,000千元。
 (4)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周邊耗材及
   工程勘查相關配備等500千元。
 (5)各項工程資料建置、書圖文件印製、相關
   業務連繫及雜支等一般事務經費461千元。
 (6)國內旅費1,230千元。
 (7)運送相關工程書圖文件等運費220千元。
4.獎補助費431,789千元,包括:
 (1)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整合養殖
   漁業生產環境改善與相關公共設施等349,7
   89千元。
 (2)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養殖生產
   區及集中區所在地方政府辦理既有養殖工
   程設施安全維護及管理、小額修繕工作等2
   9,500千元。
 (3)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養殖生產
   區規劃設置工作5,000千元。
 (4)補助縣(市)政府辦理推動智能養殖生產區
   示範點,推廣示範點內養殖業者建置相關
   智能化軟硬體系統及相關輔導作業費用3,0
   00千元。
 (5)補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推動廢棄
   物回收再利用,及補助改良性浮具等38,00
   0千元。
 (6)捐助漁民團體辦理智能養殖生產區示範點
   ,推廣示範點內養殖業者相關輔導作業費
   用計6,500千元。
454,763,000 474,632,000 -19,869,000 -4.19%
2000 業務費 22,974,000 23,212,000 -238,000 -1.03%
2009 通訊費 520,000 52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50,000 630,000 -80,000 -12.70%
2039 委辦費 19,493,000 19,475,000 18,000 0.09%
2051 物品 500,000 550,000 -50,000 -9.09%
2054 一般事務費 461,000 567,000 -106,000 -18.69%
2072 國內旅費 1,230,000 1,200,000 30,000 2.50%
2081 運費 220,000 270,000 -50,000 -18.52%
4000 獎補助費 431,789,000 451,232,000 -19,443,000 -4.31%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57,312,000 64,320,000 -7,008,000 -10.9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67,977,000 381,216,000 -13,239,000 -3.47%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6,500,000 5,696,000 804,000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