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農業部漁業署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40頁
預算機關
農業部漁業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45,059,000 元()
計畫內容
1.維護漁港營運機能及強化水產競爭力及強化設施安全及  提升漁港防災能力。 2.辦理彰化防波堤及內港口開闢興建工程及航道浚挖(含  南護岸碼頭)工程計畫。 3.輔導魚市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及改善魚市  場交易環境,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  製冰或魚貨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以提升  魚貨運銷品質及效益。 4.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   (1)設置岸上衛浴、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     施及維運。   (2)辦理推動各縣市刺網網具標示工作。   (3)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 5.改善前鎮漁港衛生安全及環境,型塑前鎮漁港風華再造  。 6.資訊政府行動方案-擴大國家航空影像服務暨農業生態  時空資訊多元應用。 7.辦理各縣市封溪護魚巡護及保育、人工魚礁區及水產動  植物繁殖保育區之生態調查、潛力保育區場域調查及輔  導養殖漁民轉型成為友善養殖生產模式等工作。 8.汰建「漁業巡護船」及「漁業訓練船」各1艘。 9.水產加工冷鏈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貨加工場  及魚市場等冷鏈設備興建改善。 10.整合產業聚落強化基礎建設,降低地下水使用量。 11.應用科技技術與輔導建立管理機制,引導養殖生產區   升級成為智能養殖生產示範點。 12.補助相關縣市政府設置養殖廢棄物暫置區、廢棄物去   化、清運、回收、告示牌及補助漁民替代浮具等獎補   助措施,並輔導縣市政府對養殖產業落實源頭管理,   加強蚵棚及浮具等養殖廢棄物自主回收等管理及輔導   漁民機制。 13.配合遊艇發展所需,補助澎湖縣政府規劃漁港轉型供   遊艇停泊建設。  
預期成果
1.漁港改善颱風時之泊地水域之穩靜,強化極端氣候災害  防護能力;整(修)建漁港設施及定期清淤港口航道水深  ,協助漁港正常營運。 2.提供無須候潮之港口,帶動海洋漁撈漁業發展,發展為  彰化觀光漁港及彰化海上休閒遊憩基地。 3.改善漁產品交易環境,提高國內漁產品品質,輔導魚市  場建置低溫或良好衛生交易環境,改善魚市場交易環境  ,如汙廢水及排水設施或防曬等問題、冷凍製冰或魚貨  直銷中心、多功能漁民活動中心等。 4.建構沿近海漁船船員休憩環境,設置及維運岸上衛浴、  休閒等船上生活欠缺之輔助機能設施;辦理推動各縣市  刺網網具標示工作;辦理澎湖縣海洋產業計畫,復育海  洋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秩序,打造專屬澎湖縣的海洋產  業發展策略。 5.改善前鎮漁港作業環境,更新老舊設施,營造友善作業  空間,提高遠洋魚貨加值利用,促進漁業永續經營。 6.整合漁業資訊平臺,規劃更新機制及納管圖資,以利民  眾瞭解漁業資訊。 7.成立(維護)巡守隊、宣導法令規範,減少封溪護魚河段  違規採捕案件,維護河川溪流生態環境。 8.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全臺(含離島)計29處保育區,擇定25  處保育區分年度調查;委託學術單位針對全臺(含離島)  計89處魚區,擇定18處礁區分年度 調查;強化水土資  源利用率,營造友善生態環境魚塭面積70公頃。 9.可對我國海域經濟主權及傳統作業漁場維護有實質作為  及意義;可強化漁船作業實質管理與配額維護;落實環  境保育及資源保護;維護海上作業漁船作業秩序;培育  基礎及管理階層漁業人力體驗海上生活及訓練,以培養  具海上實務操作經驗。 10.辦理建置區域型加工物流中心、製冰廠、冷凍庫、魚   貨加工場、魚市場等冷鏈設備,以維持魚貨鮮度及穩   定產地價格,並提升整體魚貨衛生安全及品質強化區   域性魚貨加工物流與產銷調節。 11.改善養殖作業環境,整建養殖區內生產公用設施,促   進我國養殖產業永續經營。 12.輔導1處養殖生產區示範點,挹注資源協助生產區內業   者轉型成為以科學化數據生產管理模式,並輔導設立   示範點內維運管理單位,協助整合各項生產資源,掌   握生產區內養殖動態並建立科技維運管理機制,促使   生產區升級並能自主營運。 13.建立養殖廢棄物源頭管理機制,透過養殖廢棄物暫置   區及相關處理措施,降低相關養殖廢棄物數量。 14.預期完成3個漁港轉型遊艇停泊規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 本分支計畫辦理項目及內容如下:
1.依據行政院109年12月11日院臺農字第1090036
 161號函及110年10月4日院臺農字第110003043
 3號函及111年11月18日院臺農字第1110032562
 號函核定之「前鎮漁港建設專案中長程計畫」
 辦理,計畫總經費7,612,776千元,中央負擔7
 ,522,776千元,執行期間110至113年,本年度
 續編最後1年經費2,614,076千元,以前年度法
 定預算數4,908,700千元。
2.本計畫內容包括多功能水產品物流中心887,87
 0千元、多功能船員服務中心19,530千元、漁
 業作業碼頭改善1,492,601千元及景觀及休憩
 環境營造214,075千元等工作項目。
3.業務費27,505千元,包括:
 (1)郵資、電話費及網路通訊費等80千元。
 (2)小額軟體授權費等40千元。
 (3)聘請專家學者提供諮詢、工程審查、督導
   及採購評選會議委員出席費等150千元。
 (4)委託辦理前鎮漁港及其周遭環境之調查、
   規劃、工程施作及補償等作業25,840千元
   。
 (5)購置文具紙張、碳粉匣、電腦周邊耗材及
   工程勘查相關配備等100千元。
 (6)資料建置、書圖文件印製及雜支等228千元
   。
 (7)國內旅費1,058千元。
 (8)運送相關文件所需運費9千元。
4.設備及投資2,075,136千元,包括:
 (1)委託工程專業單位(內政部營建署)代辦多
   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新建工程續編872,260
   千元及多功能船員服務中心新建工程續編1
   9,530千元,合共891,790千元。其中工程
   管理費4,459千元(計算方式:891,790千元
   *0.5%=4,459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
   工程結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2)辦理前鎮漁港深水碼頭整建工程續編1,183
   ,346千元,其中工程管理費5,917千元(計
   算方式:1,183,346千元*0.5%=5,917千元)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
   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算總價覈實
   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5.獎補助費511,435千元,包括:
 (1)補助高雄市政府辦理推動前鎮漁港及周邊
   環境營造計畫,以改善市容及環境髒污情
   況等394,805千元。
 (2)捐助漁會辦理景觀及休憩環境營造等工作1
   16,630千元。
2,614,076,000 2,157,498,000 456,578,000 21.16%
2000 業務費 27,505,000 36,414,000 -8,909,000 -24.47%
2009 通訊費 80,000 8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0,000 4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0,000 150,000 0 0.00%
2039 委辦費 25,840,000 34,749,000 -8,909,000 -25.64%
2051 物品 100,000 10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8,000 228,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058,000 1,058,000 0 0.00%
2081 運費 9,000 9,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75,136,000 1,292,552,000 782,584,000 60.55%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91,790,000 935,552,000 -43,762,000 -4.68%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1,183,346,000 357,000,000 826,346,000 231.47%
4000 獎補助費 511,435,000 828,532,000 -317,097,000 -38.27%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94,805,000 588,182,000 -193,377,000 -32.8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16,630,000 240,350,000 -123,720,000 -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