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3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39,695,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辦理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 18.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文化資產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計畫」奉行政院
108年4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及
110年5月14日院臺文字第1100014229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1,543,747千元,中央公務預算
負擔1,284,277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2年
,109至110年已編列640,674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3年經費272,983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綜合規劃業務,計列10,908千元,其項目包
 括:
(1)辦理全國文化資產數位資源盤點、建構
  文化資產資料貯存標準化及資料典藏、
  分析詮釋等建置,計列5,691千元(設備
  及投資1,402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縣
  市政府蒐整建立文化資產個案成果資料
  、辦理文化資產系統性數位賦能資源庫
  保存示範計畫,計列5,217千元(獎補助
  費資本門627千元)。
2.辦理有形文化資產之防災守護工作,計列89
 ,947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
  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之專業團隊、
  防災研究等業務(含政策及業務宣導經
  費316千元),計列19,609千元(設備及
  投資935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
  各機關(機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
  營事業等辦理有形文化資產防災守護等
  工作,計列70,338千元(獎補助費資本
  門59,142千元)。
3.辦理考古遺址與古物之數典及防災科技應用
 計畫工作,計列65,950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古物文化資產防盜保全、防減災設
  施或監測設施建置等業務,計列2,425千
  元(含臨時人員1人650千元)。
(2)輔助縣市及保管單位辦理古物保存設施
  及防減災或監測設備建置、數位化保存
  等相關計畫,計列16,489千元(獎補助
  費資本門)。
(3)建立考古遺址保護網絡,委辦或補助各
  縣市辦理考古遺址監管巡查、發掘、搶
  救及出土遺物整合,並研討、訂定相關
  辦法與建置執行制度等業務(含臨時人
  員1人680千元),計列47,036千元(含
  委辦費資本門1,871千元、獎補助費資本
  門26,157千元)。
4.辦理文化資產之預防性保存、防災科技應用
 、各類修復人才培育認證、輔助與推廣等工
 作,計列106,178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及救災資源整
  備,包括文化資產保存現況調查、風險
  評估、保存監測資訊整合、劣損檢測服
  務及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
  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
  助各縣市政府辦理文化資產保存現況調
  查等業務(含臨時人員5人3,500千元)
  ,計列57,061千元(含設備及投資18,75
  5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8,627千元)。
(2)辦理文化資產修復技術、修復材料與劣
  損探傷檢測技術之開發研究、標準規範
  建置、修復專業技術人員認證等業務;
  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公
  私立大專院校及國內文保單位辦理文化
  資產預防保存、防減災技術、保存科學
  調查、修復技術、材料研發等業務,計
  列37,895千元(設備及投資23,177千元
  )。
(3)辦理文化資產預防性保存、防救災及修
  復等相關專業人才培育、出版及教育推
  廣等業務,計列11,222千元(設備及投
  資1,159千元)。
272,983,000 291,222,000 -18,239,000 -6.26%
2000 業務費 88,964,000 96,845,000 -7,881,000 -8.14%
2003 教育訓練費 65,000 50,000 15,000 3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4,830,000 4,050,000 780,000 19.2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90,000 1,990,000 -300,000 -15.08%
2039 委辦費 73,511,000 76,096,000 -2,585,000 -3.40%
2051 物品 1,510,000 1,555,000 -45,000 -2.89%
2054 一般事務費 4,638,000 10,284,000 -5,646,000 -54.90%
2072 國內旅費 2,700,000 2,800,000 -100,000 -3.57%
2081 運費 5,000 5,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5,000 15,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45,428,000 89,469,000 -44,041,000 -49.22%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748,000 749,000 -1,000 -0.13%
3035 雜項設備費 44,680,000 88,720,000 -44,040,000 -49.64%
4000 獎補助費 138,591,000 104,908,000 33,683,000 32.11%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4,791,000 26,852,000 17,939,000 66.81%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60,725,000 45,255,000 15,470,000 34.18%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3,759,000 4,741,000 9,018,000 190.21%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4,575,000 6,600,000 -2,025,000 -30.6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2,241,000 2,844,000 9,397,000 330.41%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2,500,000 3,400,000 -900,000 -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