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3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39,695,000 元()
計畫內容
1.推動有形文化資產永續經營管理及無形文化資產與保存  技術推廣。 2.發展多面向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3.推動國定文化資產保存、管理維護及再利用相關工作。 4.文化資產國際交流合作計畫及推動臺灣文化資產潛力點  工作。 5.輔導縣市、有關機關及民間社區等推動文化資產事務及  合作事宜。 6.強化文化資產相關政策及法規擬制。 7.文化資產人才培育及知識推廣計畫。 8.辦理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科學、技術、材料研究傳習業務  。 9.辦理產業性文化資產創意開發及推動文化資產守護與眷  村文化保存。 10.建構文化體驗空間場域及青創培力。 11.推動文物普查列冊追蹤及古物保存管理維護、改善古   物保存環境工作,辦理臺灣世界記憶推動計畫。 12.推動考古遺址普查資料更新、監管保護、場域優化及   出土遺物典藏計畫。 13.辦理臺灣周邊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普查工作,培訓水下   文化資產管理各類人才。 14.辦理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基礎研究,建置保護機制   及技術人才深耕等工作。 15.辦理原住民族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發展工作。 16.辦理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計畫。 17.辦理臺灣文化路徑推動計畫。 18.賡續推動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計畫。
預期成果
1.培訓文化資產保存與維護人才。 2.推廣世界遺產觀念、積極與國際接軌。 3.落實在地居民共同守護文化資產機制。 4.健全古蹟修復與再利用機制,保存歷史文化資產。 5.建立產業文化資產再利用營運管理模式。 6.提升文化資產經濟效能,厚植觀光資源。 7.建立國家文化資產共享與數位學習平臺。 8.扶植文創特色產業,豐富文化觀光內涵。 9.完善古物(可移動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機制及提升保存  環境,推廣臺灣世界記憶,促使我國文獻資產保存與世  界接軌。 10.活化考古遺址保存及再利用機制,重現多元歷史記憶   。 11.健全水下文化資產資料,精進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   人員技術。 12.提升國家水下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管理工作,並與國際   接軌。 13.守護原住民族文化資產,恢復歷史場域,並培育傳承   人才。 14.提升文化資產學院學習平臺能量。 15.完備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系統建置。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 「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四期)計畫─
文化資產環境與價值深化計畫」奉行政院108
年4月26日院臺文字第1080012257號函,及110
年5月14日院臺文字第1100014229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5,630,908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
擔4,586,857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2年,1
09至110年已編列2,034,255千元,本年度續編
第3年經費1,098,451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1,
081,263千元,其內容如下:
1.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保存、修復及活化
 再利用計畫,計列619,054千元,其項目包
 括:
(1)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價值評
  估及環境整備計畫與會勘審查、法令研
  究、工程諮詢、書圖審查、人才培育、
  有形文化資產展覽及文化資產導覽系統
  等相關業務(含臨時人員4人3,500千元
  、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633千元);辦理
  國定古蹟嚴家淦故居再利用、歷史建築
  沙美張文帝洋樓修復、活化相關工程等
  ,計列44,116千元(設備及投資29,917
  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等規定
  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中央政府
  各機關(機構)及其所屬行政法人與國
  營事業等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
  築活用發展計畫等業務,計列574,938千
  元(含原住民族經費20,000千元、獎補
  助費資本門533,035千元)。
2.辦理考古遺址與古物之環境與價值深化工作
 ,計列149,977千元,其項目包括:
(1)推動文物普查調查、文物價值深化與教
  育推廣等業務,計列2,933千元(含勞務
  承攬人力3人1,800千元、政策及業務宣
  導經費47千元)。
(2)依據「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
  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輔助縣
  市及保管單位辦理古物普查、展藏保存
  相關設備建置及活用發展計畫等業務,
  計列77,120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7,26
  7千元)。
(3)辦理考古遺址保存計畫及典藏空間建置
  規劃,委辦或補助各縣市辦理考古遺址
  相關普查或調查研究及考古典藏相關系
  統、場域與設施(備)優化作業等相關
  業務(含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38千元)
  ,計列69,924千元(含委辦費資本門14,
  033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33,141千元)
  。
3.無形文化資產傳習環境改善及保存傳承計畫
 ,計列233,095千元,其項目包括:
(1)輔助地方政府辦理民俗無形文化資產文
  化空間、物件、實踐場域改善;民俗、
  口述傳統、傳統知識與實踐教育推廣與
  交流及相關個案潛力調查研究評估等相
  關業務,計列88,748千元(含政策及業
  務宣導經費24千元、原住民族經費3,500
  千元、設備及投資1,028千元、獎補助費
  資本門45,857千元)。
(2)輔助地方政府辦理傳統藝術無形文化資
  產文化空間、物件、實踐場域改善;傳
  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教育推廣與交流
  、資料建檔、調查紀錄、經典曲目、劇
  目等紀錄製作;傳統藝術保存者技藝傳
  習成果展演計畫,計列116,334千元(含
  原住民族經費1,000千元、設備及投資98
  2千元、獎補助費資本門46,009千元)。
(3)輔助地方政府、民間團體、保存者進行
  傳統修復技術基礎資料建置、傳習、教
  育展演及推廣;辦理文資保存修護產業
  人力調查、傳統修復技術培育應用、文
  資傳匠工坊場域管理整備及人才養成、
  技職教育扎根計畫,計列28,013千元(
  設備及投資982千元)。
4.推動「公賣局第五酒廠舊區」(文化部文化
 資產園區)歷史建築及館舍活化及再利用、
 升級優化及修(維)復等業務,計列79,137
 千元,其項目包括:
(1)辦理文資園區日常維運、防災修護及設
  備養護等業務(含保全機電勞務承攬人
  力11人3,600千元及清潔勞務承攬人力5
  人1,600千元),計列17,080千元。
(2)辦理文資園區文化資產教育推廣、創新
  活動、職人工場及志工教育訓練等業務
  (含勞務承攬人力3人2,100千元及政策
  及業務宣導經費236千元),計列2,536
  千元。
(3)辦理文資園區歷史建築科技應用計畫、
  文資園區歷史建築及館舍修復活化及再
  利用等計畫,計列59,521千元(設備及
  投資)。
1,081,263,000 861,944,000 219,319,000 25.44%
2000 業務費 169,916,000 221,031,000 -51,115,000 -23.13%
2006 水電費 5,000,000 9,100,000 -4,100,000 -45.05%
2009 通訊費 650,000 650,000 0 0.00%
2015 權利使用費 129,000 1,000,000 -871,000 -87.10%
2024 稅捐及規費 300,000 30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10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500,000 3,600,000 -100,000 -2.7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7,896,000 12,350,000 -4,454,000 -36.06%
2039 委辦費 104,874,000 90,198,000 14,676,000 16.27%
2051 物品 3,210,000 4,930,000 -1,720,000 -34.89%
2054 一般事務費 33,154,000 79,596,000 -46,442,000 -58.3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855,000 1,522,000 -667,000 -43.82%
2072 國內旅費 7,550,000 8,050,000 -500,000 -6.21%
2081 運費 1,260,000 3,795,000 -2,535,000 -66.80%
2084 短程車資 1,438,000 5,740,000 -4,302,000 -74.95%
3000 設備及投資 92,430,000 177,999,000 -85,569,000 -48.07%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9,915,000 101,367,000 -71,452,000 -70.49%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28,047,000 4,028,000 24,019,000 596.30%
3020 機械設備費 8,040,000 9,368,000 -1,328,000 -14.18%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805,000 5,152,000 -2,347,000 -45.56%
3035 雜項設備費 23,483,000 57,616,000 -34,133,000 -59.24%
3040 權利 140,000 468,000 -328,000 -70.09%
4000 獎補助費 818,917,000 462,914,000 356,003,000 76.9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312,060,000 181,214,000 130,846,000 72.21%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344,987,000 179,687,000 165,300,000 91.99%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113,869,000 16,691,000 97,178,000 582.22%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11,407,000 7,000,000 4,407,000 62.96%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6,514,000 21,242,000 15,272,000 71.90%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80,000 100,000 -20,00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