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6-文化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3頁
預算機關
文化部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47,130,000 元()
計畫內容
1.規劃影視音政策相關研究,研擬發展方案,健全產業環  境。 2.提升演藝場館營運、強化軟硬體設備,持續推動北部流  行音樂中心計畫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3.為促進在地文化國際化,推動影視音海外發聲及展演計  畫。 4.強化公共廣電的專業機制,以文化力帶動臺灣影視產業  升級,成為臺灣影視人才培育及創作之重要園地。 5.導入數位科技及新媒體應用,鼓勵公共電視以創新型式  ,創造跨域合作,提振影視內容質量。 6.國家電影資產保存與電影文化推廣。 7.推展地方影視音文化體驗。
預期成果
1.規劃影視音發展政策,促進產業扎根國內、接軌國際,  進而拓展我國文化能見度。 2.持續興建「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及流行音  樂中心」兩座流行音樂中心硬體工程,並搭配軟體計畫  的推動,培養人才及參與人口,形成流行音樂多功能媒  合之聚落效應,作為帶動我國流行音樂產業之雙火車頭  。 3.強化公共電視之產製能量,增加藝術文化與多元內容,  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擴大臺灣戲劇、紀錄片及節  目類型之多樣化,豐富電視內容之文化內涵,並提供創  新服務。 4.強化公共電視因應數位匯流、超高畫質及新媒體時代來  臨,持續厚植與培育電視內容產業人才,提升新興影音  科技運用知能,並鼓勵結合新媒體及科技特效,創新科  技應用。 5.深化電影文化影響力,加強國家電影資產保存活化及推  廣,並透過金馬獎、臺灣電影工具箱及紀錄片海外行銷  等,拓展臺灣電影文化之國際能見度。 6.結合地方資源推動影視音文化體驗,擴散影視音發展能  量。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4 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 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奉行政院98年10
月1日院臺文字第0980060519號函,及104年12
月25日院臺文字第1040065553號函核定,計畫
總經費5,45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98至108年
,98至105年已編列2,967,981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9年經費1,575,200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流行音樂中心委託研究、軟體規劃、人
 才培育、團隊扶植、產業扶植、創作競賽、
 交流及展演活動、規劃保存典藏、管理維謢
 、專業審查等相關軟體事宜,計列30,400千
 元。
2.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規劃設計、委託監造技
 術服務、工程專案管理、工程建造、用地及
 地上物處理等工作,計列1,544,800千元(
 資本門,其中工程管理費按施工費提列0.29
 %,計15,590千元,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
 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估算,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106年度
 提列1,000千元)。
1,575,200,000 494,467,000 1,080,733,000 218.57%
0200 業務費 30,400,000 17,100,000 13,300,000 77.78%
0251 委辦費 29,950,000 16,800,000 13,150,000 78.27%
0279 一般事務費 2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0291 國內旅費 200,000 100,000 100,000 100.00%
0295 短程車資 50,000 100,000 -50,000 -50.00%
0300 設備及投資 1,544,800,000 477,367,000 1,067,433,000 223.61%
0302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1,544,800,000 477,367,000 1,067,433,000 22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