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教育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36頁
預算機關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00,746,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工作。
預期成果
依計畫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3 推展一般教育及編印文教書刊 本項計需經費304,425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教育綜合企劃、研究與管制考核、公共
 關係與政策宣傳溝通、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
 教育、大專校院衛生教育等經費270,034千
 元(綜合規劃司),包括:
(1)辦理新聞暨國會工作業務等經費5,641千
  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800千元)
  。
(2)促進大專校院學生健康計畫工作所需經
  費37,470千元,其中:
<1>辦理大專校院學生健康促進計畫(含
  健康體位、菸害防制、性教育及性傳
  染病防治、健康中心設備補助等)、
  健康飲食、傳染病防治、網站維護、
  健康調查及統計等經費32,470千元。
<2>辦理大專校院學校衛生人員研習及推
  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等經費5,000千元
  。
(3)強化原住民族教育體系相關經費198,248
  千元(原住民族教育經費),其中:
<1>補助大專校院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及區域原資中心相關計畫經費189,629
  千元。
<2>辦理原住民族教育刊物及網站維運等
  相關經費2,000千元。
<3>辦理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活動經費6,619
  千元。
(4)辦理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事務、
  推動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等相關業務、辦
  理少數族群教育相關業務、維護本部部
  史室及教育資料室圖書自動化系統等經
  費8,086千元。
(5)辦理新聞暨國會聯絡科、企劃科、管考
  科、教育重要議題、行政資源整合、原
  住民族及學校衛生計畫之規劃與執行等
  業務所需專業人力經費20,589千元。
2.依檔案法施行細則、本部機關(構)學校檔
 案管理考評要點及經費使用要點,定期辦理
 檔案管理考評、教育訓練及輔導所屬參加金
 檔獎,以促進所屬機關(構)學校檔案管理
 制度化與標準化等所需經費1,790千元(秘
 書處)。
3.辦理廉政教育與研習活動及所需人力等經費
 984千元(政風處)。
4.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概算、預算、決
 算、預算籌編重點報告、立法院審議預算案
 收支報告、解凍報告、審查期間各階段提案
 說明等相關資料之編印費2,499千元(會計
 處)。
5.本部教育經費分配審議委員會會務經費950
 千元(會計處),包括聘請學者與專家擔任
 委員之出席費、交通費及辦理會務所需文具
 紙張、雜支等。
6.辦理教育統計資料蒐集及結果產製等經費15
 ,066千元(統計處),包括:
(1)辦理教育統計調查(含性別調查)等經
  費2,000千元,包括調查費、資料整理費
  、印刷費、郵費、雜費及所需人力經費
  。
(2)辦理各級學校公務統計電腦網路報送系
  統等經費5,522千元,包括各級學校填報
  實務講習會、程式設計費、報表設計費
  、各縣市政府辦理公務統計網路報送系
  統講習會、行政院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
  資料交換共通格式作業及所需人力等經
  費。
(3)彙整並出版教育概況,另編製各教育階
  段學生數預測報告、國民中小學校概況
  統計、高級中等學校概況統計、大專校
  院概況統計、教育統計指標之國際比較
  及中華民國教育統計等電子書,並上載
  網站供各界參考,綜計編製及所需人力
  經費1,900千元、差旅費554千元。
(4)辦理學生人數預測模型優化、教育統計
  動態視覺化平臺建置維護、性別統計專
  區資訊圖表維護、教育統計作業系統功
  能增修及維護、學科標準分類科系歸類
  、教育統計國際資料趨勢研究及大專校
  院STEM學生人數預測,包括相關參考書
  刊購買及所需人力經費4,822千元。
(5)與行政院主計總處、大專校院等合辦統
  計教育推廣活動(如統計學術研討會或
  統計圖競賽等)經費268千元。
7.辦理本部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教師申訴案
 件與國家賠償業務及訴願業務等經費13,102
 千元(法制處),包括:
(1)辦理本部法規疑義之研議闡釋,法規資
  料之蒐集、研議、編纂、統計及法規草
  案整理編印等經費1,091千元,其中: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11千元,包含本部
  法律諮詢委員之費用36千元,以及召
  開法規會會議委員出席費875千元。
<2>法規會委員出席會議之國內旅費120千
  元。
<3>購置法律書籍及期刊等經費60千元。
(2)辦理教師申訴及國家賠償業務等經費1,7
  39千元,其中:
<1>辦理教師申訴及國家賠償案件,召開
  相關會議所需經費1,571千元。
<2>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及國家賠償小組
  委員出席會議之國內旅費168千元。
(3)辦理訴願業務等經費1,012千元,其中:
<1>辦理訴願案件預審或專案審查所需稿
  費180千元。
<2>聘請訴願委員所需兼職費495千元。
<3>訴願會委員出席會議之國內旅費120千
  元。
<4>辦理訴願業務會議費用217千元。
(4)辦理法規審議、教師申訴、訴願審議與
  國家賠償業務相關行政事務及所需人力
  等經費9,260千元。
304,425,000 262,210,000 42,215,000 16.10%
2000 業務費 81,463,000 78,445,000 3,018,000 3.85%
2018 資訊服務費 660,000 66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50,000 250,000 0 0.00%
2030 兼職費 495,000 495,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4,279,000 31,981,000 2,298,000 7.1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787,000 5,767,000 20,000 0.35%
2039 委辦費 16,743,000 16,743,000 0 0.00%
2051 物品 390,000 370,000 20,000 5.41%
2054 一般事務費 19,286,000 18,611,000 675,000 3.63%
2072 國內旅費 3,383,000 3,383,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90,000 185,000 5,000 2.70%
3000 設備及投資 2,482,000 2,685,000 -203,000 -7.56%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87,000 1,890,000 -203,000 -10.74%
3045 投資 795,000 795,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220,480,000 181,080,000 39,400,000 21.76%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2,239,000 2,239,000 0 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63,844,000 63,844,000 0 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39,000 1,039,000 0 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53,358,000 113,958,000 39,400,000 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