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91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7,524,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辦理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審查、業務督導及管理。 4.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5.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6.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囤房牟利、影  響國內房地產交易秩序。 4.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  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7.促進土地利用。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避免私法人囤房牟利、影  響國內房地產交易秩序。 4.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  理權益。 5.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6.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7.促進土地利用。 8.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土地開發成本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5 辦理區段徵收業務 配合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為審查區段徵收案件
成立專案小組,召開會議審查及現場會勘所需委
員出席及交通費,辦理業務講習、訓練、研討會
或重大案件委託律師處理訴訟案等,所需業務費
520千元。
520,000 368,000 152,000 41.30%
2000 業務費 520,000 368,000 152,000 41.30%
2003 教育訓練費 4,000 15,000 -11,000 -73.33%
2009 通訊費 2,000 80,000 -78,000 -97.5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000 23,000 -15,000 -65.2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13,000 6,000 307,000 5,116.67%
2051 物品 8,000 30,000 -22,000 -73.33%
2054 一般事務費 120,000 13,000 107,000 823.08%
2072 國內旅費 60,000 199,000 -139,000 -69.85%
2084 短程車資 5,000 2,000 3,000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