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內政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18頁
預算機關
內政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2,876,000 元()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4.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5.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6.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計畫內容: 1.執行平均地權,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地價查估、評議作業  。 2.查編都市地區地價指數,健全不動產估價師制度。 3.加強外資及陸資在臺取得不動產、耕地三七五租約及公  地放租、處分、撥用之督導及管理事宜。 4.審查並督導中央部會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土  地徵收業務。 5.辦理公地行政事項及臺灣土地改革陳列館之管理及維護  等事宜。 6.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土地重劃、區段徵收  業務之督導與管理。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  理權益。 4.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5.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6.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及新北市汐止社福用地市地重劃計畫案等土地開  發成本負擔。 預期成果: 1.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使地價評定合理反應市價  變動,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2.提供都市地價資訊、提升國內不動產估價師服務品質。 3.建立公平合理之三七五耕地租佃制度,保障租佃雙方合  理權益。 4.加強公共建設用地取得,健全土地徵收審議制度,維護  土地正義。 5.貫徹實施平均地權基本國策,以實現民生主義均富目標  。 6.促進土地利用。 7.撥充本部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土地開發案貸款利息資本支  出,有利於減少該基金配合政策辦理土城司法園區區段  徵收案及新北市汐止社福用地市地重劃計畫案等土地開  發成本負擔。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7 辦理區段徵收業務 配合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為審查區段徵收案
件成立專案小組,召開會議審查及現場會勘所
需委員出席及交通費,辦理業務講習、訓練、
研討會或重大案件委託律師處理訴訟案等,所
需業務費520千元。
520,000 471,000 49,000 10.40%
2000 業務費 520,000 471,000 49,000 10.4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 7,000 -2,000 -28.57%
2009 通訊費 22,000 25,000 -3,000 -12.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000 15,000 -7,000 -46.6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8,000 148,000 20,000 13.51%
2051 物品 8,000 8,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2,000 46,000 176,000 382.61%
2072 國內旅費 82,000 217,000 -135,000 -62.21%
2084 短程車資 5,000 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