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7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1,388,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職權辦理下列事項:1.提出各類人 權報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2.提出人權政策與 法令之建議,3.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監測體 系之建立,4.系統性訪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5.訪查人 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6.推動國家酷刑防 制機制(NPM)相關工作,7.辦理人權教案教材設計編印、 教育推廣、研討座談、研習、人權獎項等活動,8.強化國 內外人權交流、互訪及合作等計畫,9.建置無障礙人權環 境。
預期成果
依《巴黎原則》,強化國家人權機構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建議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推動人權教育推廣與國內外合作交 流,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以深化民眾人權意識,確 保社會公平正義,彰顯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 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訪視、調查與合作 1.辦理全國系統性調查及訪查等、檢討國家人
 權案件等工作及推動國家酷刑防制工作等所
 需經費17,000千元。
2.協助人權受害者,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協助
 等所需經費5,544千元。
3.赴國外進行專案性調查人員旅費2,400千元
 。
4.與國內各機關及民間組織團體、國際組織、
 各國國家人權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等合作,進
 行社會對話,厚植民間人權工作能量等所需
 經費5,879千元。
5.與人權等相關團體合作調查研究人權相關計
 畫所需經費3,861千元。
6.訪視人權受害者或團體口述彙整及報告所需
 經費5,000千元。
7.辦理協助人權受害者友善設備所需經費1,00
 0千元。
8.辦理訪查、調查等業務所需國內差旅、短程
 車資等所需費1,804千元。
42,488,000 40,297,000 2,191,000 5.44%
2000 業務費 41,488,000 38,847,000 2,641,000 6.80%
2009 通訊費 1,200,000 1,000,000 200,000 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500,000 11,500,000 6,000,000 52.17%
2039 委辦費 970,000 97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614,000 21,320,000 -3,706,000 -17.38%
2072 國內旅費 1,400,000 1,300,000 100,000 7.69%
2078 國外旅費 2,400,000 2,524,000 -124,000 -4.91%
2081 運費 83,000 83,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321,000 150,000 171,000 114.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000,000 1,450,000 -450,000 -31.03%
3035 雜項設備費 1,000,000 1,450,000 -450,000 -3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