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7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1,388,000 元()
計畫內容
依國家人權委員會法定職權辦理下列事項:1.提出各類人 權報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2.提出人權政策與 法令之建議,3.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監測體 系之建立,4.系統性訪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5.訪查人 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6.推動國家酷刑防 制機制(NPM)相關工作,7.辦理人權教案教材設計編印、 教育推廣、研討座談、研習、人權獎項等活動,8.強化國 內外人權交流、互訪及合作等計畫,9.建置無障礙人權環 境。
預期成果
依《巴黎原則》,強化國家人權機構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建議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推動人權教育推廣與國內外合作交 流,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以深化民眾人權意識,確 保社會公平正義,彰顯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 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教育、推廣與交流 1.辦理國際人權交流研討會、國際人權日系列
 活動及人權成果發表所需經費8,000千元。
2.邀請國內外人權及公民團體、專家學者來台
 辦理教育交流、諮詢、食宿交通接待所需經
 費3,500千元。
3.辦理人權教材開發、編譯、印刷及數位教材
 製作等所需經費11,567千元。
4.與政府機關、學校、團體等合作辦理人權課
 程研習、座談及培訓等所需經費3,700千元
 。
5.訪視及協助各政府機關、學校、團體等人權
 教育所需經費3,000千元。
6.出席國際性人權組織會議、訪視及考察國外
 人權機構團體所需經費2,374千元。
7.辦理教育、推廣與交流所需國內差旅、短程
 車資等所需經費833千元。
32,974,000 27,433,000 5,541,000 20.20%
2000 業務費 32,974,000 27,433,000 5,541,000 20.20%
2009 通訊費 1,200,000 1,000,000 200,000 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00,000 1,200,000 0 0.00%
2051 物品 700,000 500,000 200,000 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6,667,000 21,400,000 5,267,000 24.61%
2072 國內旅費 700,000 70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2,374,000 2,500,000 -126,000 -5.04%
2081 運費 33,000 33,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00,000 1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