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監察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5頁
預算機關
監察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8,42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國家人權委員會各項法定職權事務,撰提各類人權報 告及國家人權報告獨立評估意見,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人 權政策與法令,協助推動國際人權文書國內法化及人權指 標之建立,整體性、系統性調查人權侵害與歧視案件,訪 查人身自由被剝奪或危害人權之相關處所,推動國家酷刑 防制機制(NPM)有關工作,辦理人權教育、推廣、宣導及 行銷,舉辦諮詢、研討、公聽、聽證及座談等工作,建置 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並強化國內外人權交流、互訪及合 作。
預期成果
強化《巴黎原則》國家人權機構促進及保障人權之機制, 有效發揮人權政策與法令評估研究及分析建議、建立國家 酷刑防制機制(NPM)、以及人權教育、推廣與交流之職權 ,深化人權意識,建構無障礙友善人權環境,確保社會公 平正義,彰顯我人權立國理念,並與國際人權接軌並進。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02 訪視、調查與合作 1.辦理全國性系統性調查及訪查等、檢討國家
 人權案件等工作及推動國家酷刑防制機制(N
 PM)工作之前置作業等所需經費17,050千元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000千元、一般事務
 費9,050千元)
2.協助人權受害者,提供心理諮商、交通住宿
 等諮詢及專家學者鑑定、調查、法律協助、
 友善設施等所需經費6,750千元。(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3,000千元、一般事務費2,300千元
 、雜項設備費1,450千元)
3.赴國外進行專案性調查人員旅費2,524千元
 。
4.與國內各機關及民間組織團體、國際組織、
 各國國家人權機構及非政府組織等合作,厚
 植民間人權工作能量等所需經費5,500千元
 。(通訊費500千元、一般事務費5,000千元)
5.委辦或與人權團體合作調查研究人權相關計
 畫等所需經費1,940千元。(委辦費970千元
 、一般事務費970千元)
6.訪視人權受害者或團體口述彙整及報告等所
 需經費5,000千元。(通訊費500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500千元、一般事務費4,000千
 元)
7.辦理訪查、調查等業務所需國內差旅、短程
 車資等所需經費1,533千元。(國內旅費1,30
 0千元、運費83千元、短程車資150千元)
40,297,000
2000 業務費 38,847,000
2009 通訊費 1,000,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1,500,000
2039 委辦費 97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320,000
2072 國內旅費 1,300,000
2078 國外旅費 2,524,000
2081 運費 83,000
2084 短程車資 15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45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