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3-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頁
預算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5,05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12預算 112差異 112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74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1,693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40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
  練等經費。
(2)水電費2,863千元。
(3)通訊費250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
  訊費等。
(4)資訊服務費362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29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
  料費等。
(6)保險費77千元,係辦公房屋、車輛及志
  工等之保險費。
(7)物品1,712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365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5
  71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50千元。
<4>車輛油料費426千元,係機車、中小型
  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30.60元、柴
  油每公升價格27.30元計列。
(8)一般事務費3,771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438千元,係按員工130人
  及臨時人員16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
  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246千元,係按檢
  察官12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
  等12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291千元。
<4>法警制服費11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50千元。
<6>環境清潔、會埸佈置等經費1,100千元
  。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423千
  元。
<8>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9>法律座談、檢察官等會議經費100千元
  。
(9)房屋建築養護費1,437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維護費660千元。
<2>檢察大樓3樓會議室天花板修繕工程等
  經費534千元。
<3>偵查庭增設擴音設施等經費116千元。
<4>心理諮商所整修工程等經費127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57千元,包括
  :
<1>車輛養護費231千元,係按機車1輛,
  每輛每年1,7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
  者3輛,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
  4年者4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6年
  以上者2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126千元,係按職員11
  9人及駐警1人,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16千元。
(12)國內旅費5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
  元計列。
2.獎補助費48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11,741,000 9,743,000 1,998,000 20.51%
2000 業務費 11,693,000 9,701,000 1,992,000 20.53%
2003 教育訓練費 40,000 40,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2,863,000 2,426,000 437,000 18.01%
2009 通訊費 250,000 200,000 50,000 25.00%
2018 資訊服務費 362,000 362,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9,000 2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77,000 77,000 0 0.00%
2051 物品 1,712,000 1,521,000 191,000 12.56%
2054 一般事務費 3,771,000 3,265,000 506,000 15.5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37,000 660,000 777,000 117.7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57,000 361,000 -4,000 -1.11%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16,000 616,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50,000 50,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94,000 35,000 37.23%
4000 獎補助費 48,000 42,000 6,000 14.29%
4085 獎勵及慰問 48,000 42,000 6,000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