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最高法院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3,923,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辦理全國第三審刑事案件、非常上訴
案件、再議案件、督促自動檢舉案件、督導檢警調聯繫配
合偵查犯罪案件及其他有關刑事案件。
預期成果
發揮檢察功能,達到摘奸發伏,確保人民權益及社會安寧
。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5預算 |
|---|---|---|---|---|---|---|
| 02 | 督導肅貪暨重大刑事案件辦理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8,088千元,其內容 如下: 1.通訊費900千元,係郵資、電話費及數據網 路通訊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8千元,包括: (1)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肅貪等會議之出席 費24千元。 (2)聘請講師演講或授課之鐘點費24千元。 (3)辦理司法互助等文件之翻譯費100千元。 3.物品1,950千元,包括: (1)購買辦案參考用法學書籍、訂閱法學期 刊及報章雜誌等經費100千元。 (2)辦案用所需文具紙張、環保耗材及節能 事務用具等經費600千元。 (3)非消耗性辦案用具等購置經費1,250千元 。 4.一般事務費4,900千元,包括: (1)辦理重大刑案之資料蒐集、貪瀆案例分 析研究、國際及兩岸司法互助與法律諮 詢及服務暨聯繫交流等辦案經費3,700千 元。 (2)辦理高層檢警調連繫會議、業務及新聞 聯繫與一般事務工作等辦案經費1,200千 元。 5.國內旅費190千元,係督導視察所屬檢察機 關業務及辦理重大案件之差旅費。 |
8,088,000 | |||
| 0200 | 業務費 | 8,088,000 | ||||
| 0203 | 通訊費 | 900,000 | ||||
| 0250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48,000 | ||||
| 0271 | 物品 | 1,950,000 | ||||
| 0279 | 一般事務費 | 4,900,000 | ||||
| 0291 | 國內旅費 | 1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