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0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行政訴訟案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  執行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加強少年調查、管束與執行  輔導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發揮司法功能。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執行及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時效,維護  與確保民眾權益。 2.預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290件、刑事案件150件、民事  強制執行550件、行政訴訟事件5件,合計995件。 3.強化少年法庭功能,提高調查及輔導績效,以防治青少  年犯罪。 4.預計辦理少年法庭案件、家事事件50件、少年及家事調  查、保護輔導事件5人。 5.切實依據法令,繼續加強辦理公證業務。 6.妥速辦理提存業務,以落實便民政策。 7.公證事件預計辦理110件;提存事件預計辦理1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108預算 108差異 108比例
05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保險費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千元,係聘請專家學者
 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教授出席費。
3.物品52千元,包括:
(1)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2千元。
(2)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千元。
(3)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25千元。
(4)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4千元。
(5)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10千元。
4.一般事務費54千元,係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
 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
 助。
5.給養費1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6.國內旅費7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3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3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1千元。
131,000 131,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131,000
2027 保險費 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000
2051 物品 5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54,000
2057 給養費 12,000
2072 國內旅費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