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33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及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家事事件 業務22,5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550件、少年事件業務4 ,50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3,500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374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1,458千元,包括
(1)通訊費42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94千元。
<2>郵資費132千元。
(2)保險費3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保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76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
  指導教授出席費157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
  點費105千元。
<3>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42千元。
<4>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
  人酬金80千元。
<5>少年事件鑑定費1,092千元。
(4)物品3,03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4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89千元
  。
<3>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12
  千元。
<4>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8千
  元。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40千
  元。
<6>尿液檢驗耗材313千元。
<7>律師法律座談會經費32千元
(5)一般事務費925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
  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359千元
  。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32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300千元
  。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75千元。
<5>裁判彙編印製費59千元。
(6)給養費3,559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
  費 。
(7)國內旅費2,00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
  體及輔導活動旅費146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
  旅費854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8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95
  千元。
<5>少年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352千元。
<6>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17千元。
2.設備及投資1,916千元,係購置氣冷式冰水
 主機、數位式多功能複合機等雜項設備費。
13,374,000 15,787,000 -2,413,000 -15.28%
2000 業務費 11,458,000 13,086,000 -1,628,000 -12.44%
2009 通訊費 426,000 394,000 32,000 8.12%
2027 保險費 32,000 3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76,000 1,516,000 -40,000 -2.64%
2051 物品 3,038,000 3,038,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25,000 974,000 -49,000 -5.03%
2057 給養費 3,559,000 5,130,000 -1,571,000 -30.62%
2072 國內旅費 2,002,000 2,002,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916,000 2,701,000 -785,000 -29.06%
3035 雜項設備費 1,916,000 2,648,000 -732,000 -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