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339,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及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家事事件 業務22,5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550件、少年事件業務4 ,50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3,500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1 辦理家事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96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965千元,包括:
(1)通訊費7,788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004千元。
<2>郵資費6,784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879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86千元。
<2>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125千元。
<3>調解報酬1,568千元。
(3)物品65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38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305千元。
<3>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
  音、錄影等耗材費214千元。
(4)一般事務費1,357千元,包括:
<1>電子卷證委外掃描經費84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291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226千元。
(5)國內旅費2,284千元,包括:
<1>家事事件訪視及調查旅費816千元。
<2>家事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651千元。
<3>調解委員旅費690千元。
<4>專家諮詢旅費22千元。
<5>特約通譯旅費105千元。
13,965,000 13,068,000 897,000 6.86%
2000 業務費 13,965,000 13,068,000 897,000 6.86%
2009 通訊費 7,788,000 7,788,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879,000 1,331,000 548,000 41.17%
2051 物品 657,000 657,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357,000 1,008,000 349,000 34.62%
2072 國內旅費 2,284,000 2,28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