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8,855,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家事事件業務及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四、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家事事件 業務22,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務550件、少年事件業務4 ,20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及保護、輔導業務3,500人。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2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78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3,086千元,包括
(1)通訊費394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62千元。
<2>郵資費132千元。
(2)保險費3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
  保險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16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
  指導教授出席費157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
  點費105千元。
<3>法官審理案件專家諮詢費42千元。
<4>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
  人酬金120千元。
<5>少年事件鑑定費1,092千元。
(4)物品3,03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4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89千元
  。
<3>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12
  千元。
<4>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8千
  元。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40千
  元。
<6>尿液檢驗耗材313千元。
<7>律師法律座談會經費32千元
(5)一般事務費974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
  查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359千元
  。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81千元。
<3>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300千元
  。
<4>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
  誤餐費75千元。
<5>裁判彙編印製費59千元。
(6)給養費5,130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
  費 。
(7)國內旅費2,002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
  體及輔導活動旅費146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
  旅費854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8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395
  千元。
<5>少年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352千元。
<6>少年事件證人、鑑定人旅費217千元。
2.設備及投資2,701千元,包括:
(1)ESXI主機光纖用網路卡等資訊設備53千
  元。
(2)零星設備購置費2,648千元。
15,787,000 12,777,000 3,010,000 23.56%
2000 業務費 13,086,000 12,777,000 309,000 2.42%
2009 通訊費 394,000 394,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32,000 3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516,000 962,000 554,000 57.59%
2051 物品 3,038,000 3,026,000 12,000 0.40%
2054 一般事務費 974,000 540,000 434,000 80.37%
2057 給養費 5,130,000 6,132,000 -1,002,000 -16.34%
2072 國內旅費 2,002,000 1,691,000 311,000 18.39%
3000 設備及投資 2,701,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53,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64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