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8,923,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審判業務辦案速度及上訴維持率。二、加強家事
調解業務之執行。三、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業務及少
年暨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四、辦理與審判等活
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少年及家事案件辦案速度及調解比例。二、對有
犯罪習性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並加強再犯少年之個
案調查及保護管束等工作。三、本年度預計辦理少年事件
業務4,200件、家事事件業務21,000件、家事事件調查業
務550件及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3,000人。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2 | 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77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39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62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132千元。 2.保險費32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 費。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962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 導教授出席費157千元。 (2)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05千元。 (3)辦理採驗人犯尿液鑑定業務經費700千元 。 4.物品3,02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4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89千元。 (3)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112千 元。 (4)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808千元 。 (5)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60千元 。 (6)採驗人犯尿液用耗材313千元。 5.一般事務費540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 保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359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81千元。 6.給養費6,132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 7.國內旅費1,691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 及輔導活動旅費146千元。 (2)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及家事調查官 訪視及調查旅費1,507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38千元。 |
12,777,000 | 15,089,000 | -2,312,000 | -15.32% | |||
| 2000 | 業務費 | 12,777,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94,000 | |||||||
| 2027 | 保險費 | 32,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962,000 | |||||||
| 2051 | 物品 | 3,026,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40,000 | |||||||
| 2057 | 給養費 | 6,132,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69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