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54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行政訴訟  等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事件審判及少年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審判及家事調解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案件審理及民事執行、行政訴訟業務時  效,維護與確保民眾權益。 2.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3.審理家事糾紛。 4.加強推廣公證、認證業務,疏減訟源,提存事件依照提  存法規妥速辦理,以資便民。 5.預計完成民事事件2,100件,刑事案件1,600件,民事強  制執行5,600件,行政訴訟事件10件;少年法庭案件120  件,家事事件400件,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2  00人;公證事件300件,提存事件1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8預算 107預算 107差異 107比例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361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719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41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678千元。
2.物品6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3.一般事務費10千元,係各類書表等印製費。
4.國內旅費626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執
 行民事事件旅費。
1,361,000 1,321,000 40,000 3.03%
0200 業務費 1,361,000 1,321,000 40,000 3.03%
0203 通訊費 719,000 679,000 40,000 5.89%
0271 物品 6,000 16,000 -10,000 -62.50%
0279 一般事務費 10,000
0291 國內旅費 626,000 62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