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25,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事件、刑事案件等審理及民事執行、行政訴訟  等業務。 2.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少年事件審判及少年調查、保護輔導等業務。 4.辦理家事事件審判及家事調解業務。 5.辦理公證及提存等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刑事案件審理及民事執行、行政訴訟業務時  效,維護與確保民眾權益。 2.對失學、失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  加強再犯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3.審理家事糾紛。 4.加強推廣公證、認證業務,疏減訟源,提存事件依照提  存法規妥速辦理,以資便民。 5.預計完成民事事件2,100件,刑事案件1,500件,民事強  制執行5,400件,行政訴訟事件10件;少年法庭案件180  件,家事事件390件,少年及家事調查、保護輔導事件1  40人;公證事件500件,提存事件1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7預算
06 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4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2千元。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千元。
2.物品41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所需文具用品、紙張費4千元。
(2)資料書表印製費37千元。
3.國內旅費109千元,係提存所、公證處人員
 出外辦理提存、公證、認證及宣導等現場確
 認旅費。
154,000
0200 業務費 154,000
0203 通訊費 4,000
0271 物品 41,000
0291 國內旅費 10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