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76,381,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09預算 | 108預算 | 108差異 | 108比例 |
|---|---|---|---|---|---|---|---|---|---|
| 01 | 人員維持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2,60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43,667千元,係職員162 人、法警25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6,080千元,係聘用人員27 人、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9,180千元,係技工1人、駕 駛13人、工友8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35,026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14,145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20,881千元。 5.其他給與3,588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3,488千元。 (2)員工因公受傷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值班費15,682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1,037千元。 (2)不休假加班費3,925千元。 (3)值班費72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14,245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10,470 千元。 (2)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約聘僱人員 離職儲金經費1,070千元。 (3)依法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技工工友工 資墊償基金經費2,705千元。 8.保險15,14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9,65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3,53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1,960千元。 |
252,608,000 | 246,436,000 | 6,172,000 | 2.50% | |||
| 1000 | 人事費 | 252,608,000 | |||||||
| 1015 |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 143,667,000 | |||||||
| 1020 | 約聘僱人員待遇 | 16,080,000 | |||||||
| 1025 | 技工及工友待遇 | 9,180,000 | |||||||
| 1030 | 獎金 | 35,026,000 | |||||||
| 1035 | 其他給與 | 3,588,000 | |||||||
| 1040 | 加班值班費 | 15,682,000 | |||||||
| 1050 | 退休離職儲金 | 14,245,000 | |||||||
| 1055 | 保險 | 15,14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