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9,49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63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45千元。
2.通訊費48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44千元。
(2)郵資費238千元。
3.資訊服務費1,646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31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9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99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70千元。
7.物品1,257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0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92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32千元。
8.一般事務費3,597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61千
  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38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91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078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664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3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8千元
  。
(8)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0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3千元。
(10)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9千元。
(11)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1千元
  。
(12)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1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93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584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9千元
  。
10.國內旅費44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29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8千元。
11.房屋建築養護費4,960千元、雜項設備費1,
  014千元,包括:
(1)多功能媒體會議室工程1,284千元。
(2)購置冷氣機等雜項設備818千元。
(3)打造國民法官法庭整修計畫總經費7,942
  千元,分2年辦理,110年度已由司法院
  編列4,070千元,111年度由本院編列3,8
  72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3,676千元、
  雜項設備費196千元)
14,637,000 9,966,000 4,671,000 46.87%
2000 業務費 13,623,000 9,966,000 3,657,000 36.69%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482,000 330,000 152,000 46.06%
2018 資訊服務費 1,646,000 1,484,000 162,000 10.92%
2027 保險費 10,000 1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12,000 31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9,000 269,000 0 0.00%
2051 物品 1,257,000 1,148,000 109,000 9.49%
2054 一般事務費 3,597,000 3,436,000 161,000 4.6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960,000 1,712,000 3,248,000 189.72%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93,000 768,000 -175,000 -22.79%
2072 國內旅費 447,000 447,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014,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