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1-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9,49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1預算 110預算 110差異 110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36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6,278千元,包括:
(1)水電費2,77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08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671千元。
(2)稅捐及規費7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7千元。
(3)保險費101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
  (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4)物品1,40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6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711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29千元。
(5)一般事務費38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194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6)房屋建築養護費926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7)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20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33千元,按標準編
  列各型車輛1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87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78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8)特別費94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7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84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6,362,000 6,455,000 -93,000 -1.44%
2000 業務費 6,278,000 6,371,000 -93,000 -1.46%
2006 水電費 2,779,000 2,779,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0,000 7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01,000 101,000 0 0.00%
2051 物品 1,400,000 1,295,000 105,000 8.11%
2054 一般事務費 388,000 384,000 4,000 1.0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26,000 926,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20,000 722,000 -202,000 -27.98%
2093 特別費 94,000 94,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84,000 84,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84,000 84,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