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0,86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109預算 109差異 109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966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45千元。
2.通訊費33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244千元。
(2)郵資費86千元。
3.資訊服務費1,484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1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臨時人員酬金312千元,係進用工讀生協助
 辦理法院行政業務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69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99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70千元。
7.物品1,148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142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74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32千元。
8.一般事務費3,43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17千
  元。
(2)法官健康檢查費238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91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078千元。
(5)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470千元。
(6)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3千元。
(7)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08千元
  。
(8)辦理司法風紀宣導經費40千元。
(9)辦理與民有約宣導、院外聯繫及新聞發
  布等經費80千元。
(10)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宣導經費21千元。
(11)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11千元。
(12)舉辦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所需經
  費29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712千元,係辦公廳室廊
 道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68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養護費759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9千元
  。
11.國內旅費44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429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8千元。
9,966,000 10,644,000 -678,000 -6.37%
2000 業務費 9,966,000 10,644,000 -678,000 -6.37%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330,000 330,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484,000 2,567,000 -1,083,000 -42.19%
2027 保險費 10,000 10,000 0 0.00%
2033 臨時人員酬金 312,000 312,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9,000 269,000 0 0.00%
2051 物品 1,148,000 1,177,000 -29,000 -2.46%
2054 一般事務費 3,436,000 2,931,000 505,000 17.2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712,000 1,741,000 -29,000 -1.6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68,000 810,000 -42,000 -5.19%
2072 國內旅費 447,000 44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