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2,06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68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1,652千元,包括:
(1)水電費14,509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84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14,225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283千元,係租用公務車租
  金。
(3)稅捐及規費11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6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21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土地及建物稅捐52千元。
(4)保險費283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22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61千元。
(5)物品1,702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140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883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679千元。
(6)一般事務費792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按員工396人
  ,每人每年2,000元計列。
(7)房屋建築養護費3,146千元,係辦公房舍
  基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697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11千元,係各型車
  輛18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
  明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386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368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21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
  10,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
21,682,000 21,629,000 53,000 0.25%
2000 業務費 21,652,000 21,611,000 41,000 0.19%
2006 水電費 14,509,000 14,509,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83,000 283,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19,000 11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83,000 283,000 0 0.00%
2051 物品 1,702,000 1,660,000 42,000 2.53%
2054 一般事務費 792,000 792,000 0 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46,000 3,146,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697,000 698,000 -1,000 -0.14%
2093 特別費 121,000 121,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30,000 18,000 12,000 66.67%
4085 獎勵及慰問 30,000 18,000 12,000 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