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2-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2,064,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2預算 111預算 111差異 111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030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
  費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
  及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18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76千元。
(2)郵資費6千元。
3.資訊服務費1,897千元,係強化資訊安全相
 關經費及電腦設備養護費。
4.保險費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7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
  課鐘點費45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
  全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32千元。
6.物品4,02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3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900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97千元。
7.一般事務費9,47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59千
  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53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96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534千元。
(5)植栽維護費249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90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144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54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
  務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217千元
  。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34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02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
  聯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0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17千元
  。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
  9千元。
8.房屋建築養護費1,057千元,係火警受信主
 機第1至3迴路改善維護等整修工程。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3,909千元,包括:
(1)電氣設施等養護費3,866千元。
(2)法官自動試報網路系統安全維護費43千
  元。
10.國內旅費26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50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0千元。
21,030,000 19,410,000 1,620,000 8.35%
2000 業務費 21,030,000 19,410,000 1,620,000 8.35%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82,000 182,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1,897,000 1,825,000 72,000 3.95%
2027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77,000 177,000 0 0.00%
2051 物品 4,020,000 4,020,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471,000 8,376,000 1,095,000 13.0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57,000 604,000 453,000 75.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3,909,000 3,909,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260,000 2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