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1,530,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二、加快民刑事 及行政訴訟辦案速度。三、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從速辦 理重大民刑事案件。四、清理並防止民刑事及行政訴訟遲 延案件。五、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 等犯罪。六、繼續加強調解、和解,提高成立比率。七、 辦理民事執行事件,並積極清理積案。八、辦理與審判等 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對家調案件儘量使雙方心平氣和商談,期能提高 調解比例。三、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四、加 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辦理,以提高刑事案件維持 率及辦案速度。五、民事事件業務預計辦理65,000件,刑 事案件業務預計辦理24,000件,民事執行業務預計辦理11 7,000件,行政訴訟業務預計辦理32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5預算
03 辦理民事執行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3,677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26,710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390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6,320千元。
2.物品113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89千元。
(2)例稿印製費24千元。
3.國內旅費6,854千元,係民事執行人員出外
 執行民事事件旅費。
33,677,000
0200 業務費 33,677,000
0203 通訊費 26,710,000
0271 物品 113,000
0291 國內旅費 6,8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