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7,916,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刑事及行政訴訟辦案維持率及辦案速度。二 、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重大刑案之辦理及調解和解。三 、加速辦理重大民刑事案件、國家賠償事件及勞工事件。 四、清理並防止民刑事遲延案件。五、辦理民事調解及執 行業務。六、有效防制竊盜、贓物犯罪及保護智慧財產權 等犯罪。七、加強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八、辦理行 政訴訟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九、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 業務。
預期成果
一、仲裁民事糾紛,以達成民事案件上訴維持率、結案速 度。二、加強清理遲延及視為不遲延案件,預期每月結案 件數超過總數95%。三、加強審判事實之認定及重大刑案 之辦理,以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四、行政訴 訟庭成立得兼顧救濟程序簡便及保障當事人權益。五、預 計辦理件數:民事事件業務102,000件,刑事案件業務46, 000件,民事執行業務145,000件,行政訴訟業務55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4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3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27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88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39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係特約通譯報酬
 。
3.物品108千元,包括:
(1)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5千元。
(2)法律圖書購置費13千元。
(3)影印、傳真機等事務設備耗材費90千元
  。
4.國內旅費185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55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1
  30千元。
430,000 430,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430,000 430,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127,000 127,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10,000 0 0.00%
0271 物品 108,000 108,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185,000 18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