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5,87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與民事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2.辦理與刑事案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3.辦理與民事強制執行等有關之業務。 4.辦理與行政訴訟事件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提高民事案件維持率及結案速度。 2.提高刑事案件維持率及辦案速度。 3.妥適辦理民事強制執行業務。 4.依預定期程妥適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5.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18,665件。 6.預計本年度辦理刑事案件業務36,620件。 7.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執行業務165,551件。 8.預計本年度辦理行政訴訟業務1,1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6預算 105預算 105差異 105比例
04 辦理行政訴訟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3,491千元,均屬業務費,
包括:
1.通訊費3,024千元,包括:
(1)辦理業務聯繫所需電話等通信費728千元
  。
(2)辦理公務送達所需郵資費2,29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3千元,包括:
(1)特約通譯報酬16千元。
(2)行政訴訟案件鑑定費7千元。
3.物品44千元,包括:
(1)文具紙張9千元。
(2)各項業務所需書表印製費11千元。
(3)法律圖書購置費10千元。
(4)影印、傳真機等事務設備耗材費14千元
  。
4.國內旅費400千元,包括:
(1)行政訴訟事件出外調查證據旅費100千元
  。
(2)行政訴訟事件證人、鑑定人及通譯旅費1
  00千元。
(3)行政訴訟事件法警提解人犯旅費100千元
  。
(4)特約通譯旅費100千元。
3,491,000 3,491,000 0 0.00%
0200 業務費 3,491,000 3,491,000 0 0.00%
0203 通訊費 3,024,000 3,024,000 0 0.00%
0250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3,000 23,000 0 0.00%
0271 物品 44,000 44,000 0 0.00%
0291 國內旅費 400,000 4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