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1,89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管收條例、強制執行法及商業事件審
理法相關子法等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落實民事及
勞動調解業務,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並督促所屬
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審判
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及保安處分執行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
人訴訟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及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推動
國民法官制度,完備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
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案與配套措施,完備少
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家事
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訂定,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
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
,並紓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
實務經驗。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推動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訴訟制度,研修健全行政訴訟
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充
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業審理制度,並研
議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之依
據,強化專家諮詢及鑑定機制,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
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專業化,精進法官之專業養成及知能,充實少年保護
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等之職能,
有效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4 | 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2,45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視導所屬法院旅費及行政業務經費117千元 。(一般事務費7千元、國內旅費110千元) 2.推動家事事件法等相關制度經費3,497千元 。(出席費585千元、委託研究2,057千元、 一般事務費159千元、國內旅費696千元) 3.推動少年事件法制相關經費3,428千元。(出 席費630千元、委託研究1,952千元、一般事 務費458千元、國內旅費388千元) 4.辦理少年及家事志工訓練及表揚經費382千 元。(講座鐘點費144千元、一般事務費222 千元、國內旅費16千元) 5.舉辦少年及家事業務相關會議等經費1,787 千元。(出席費280千元、講座鐘點費304千 元、一般事務費842千元、國內旅費361千元 ) 6.辦理家事調解委員表揚經費25千元。(一般 事務費) 7.辦理家事法庭相關人員培訓等經費854千元 。(出席費248千元、一般事務費228千元、 國內旅費378千元) 8.捐助協助法院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機構經費1, 186千元。(對團體捐助) 9.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民間團體經費 31,180千元。(對團體捐助) |
42,456,000 | 38,534,000 | 3,922,000 | 10.18% | |||
| 2000 | 業務費 | 10,090,000 | 6,227,000 | 3,863,000 | 62.04%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191,000 | 1,728,000 | 463,000 | 26.79% | ||||
| 2039 | 委辦費 | 4,009,000 | 2,486,000 | 1,523,000 | 61.26%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941,000 | 1,211,000 | 730,000 | 60.28%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949,000 | 802,000 | 1,147,000 | 143.02%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2,366,000 | 32,307,000 | 59,000 | 0.18%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2,366,000 | 32,307,000 | 59,000 | 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