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1,899,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管收條例、強制執行法及商業事件審
理法相關子法等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落實民事及
勞動調解業務,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並督促所屬
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審判
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及保安處分執行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
人訴訟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及量刑趨勢建議系統;推動
國民法官制度,完備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
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案與配套措施,完備少
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家事
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訂定,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
委員之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
,並紓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
實務經驗。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推動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訴訟制度,研修健全行政訴訟
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充
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業審理制度,並研
議制定「稅務事件審理法」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之依
據,強化專家諮詢及鑑定機制,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
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專業化,精進法官之專業養成及知能,充實少年保護
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等之職能,
有效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2預算 | 111預算 | 111差異 | 111比例 |
|---|---|---|---|---|---|---|---|---|---|
| 02 | 辦理刑事審判行政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9,37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推動國民法官制度經費55,300千元。(對業 務活動保險6,000千元、出席費20,650千元 、講座鐘點費900千元、稿費1,800千元、委 託研究8,000千元、一般事務費14,910千元 、國內旅費3,040千元) 2.視導所屬法院旅費493千元。(國內旅費) 3.落實刑事訴訟法新制相關業務推動經費2,92 4千元。(一般通訊費23千元、出席費925千 元、講座鐘點費99千元、稿費100千元、委 託研究1,000千元、一般事務費777千元) 4.辦理刑事補償覆審業務經費998千元。(兼職 費930千元、物品68千元) 5.辦理及推動量刑相關業務經費3,065千元。( 一般事務費500千元、委託研究2,565千元) 6.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運作經費 6,592千元。(出席費1,260千元、稿費2,000 千元、一般事務費2,312千元、國內旅費1,0 20千元) |
69,372,000 | 84,435,000 | -15,063,000 | -17.84% | |||
| 2000 | 業務費 | 69,372,000 | 84,435,000 | -15,063,000 | -17.84% | ||||
| 2009 | 通訊費 | 23,000 | 23,000 | 0 | 0.00% | ||||
| 2027 | 保險費 | 6,000,000 | |||||||
| 2030 | 兼職費 | 930,000 | 930,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7,734,000 | 1,124,000 | 26,610,000 | 2,367.44% | ||||
| 2039 | 委辦費 | 11,565,000 | 8,264,000 | 3,301,000 | 39.94% | ||||
| 2051 | 物品 | 68,000 | 68,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8,499,000 | 73,777,000 | -55,278,000 | -74.93%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553,000 | 249,000 | 4,304,000 | 1,72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