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09-司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6頁
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1,21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等  相關研修及行政事務;推動民事及勞動調解業務,宣導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並督促所屬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  事事件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審判行政) 2.推動防範刑事被告或受刑人逃匿機制、犯罪被害人訴訟  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施;嘗  試研發新資料探勘系統,及評估研議未來量刑法制之政  策方向;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辦理刑事審判  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制)少年及家事相關法案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  。(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委員之  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並紓  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實務經  驗。 2.建立完整之防逃機制,俾免被告潛逃規避訴追、審判或  執行;提升被害人於訴訟上的主體性,強化其訴訟權益  ;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嚴謹證據法則  ;充實量刑參考工具,並建構完善而妥適之量刑法制,  減少量刑歧異,增加量刑透明度及可預測性,以達「罪  刑相當、量刑一致」之目標;建立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  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  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止爭的功能。 3.研修健全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  訴訟制度,充實法官專業素養,落實「專業法官、專業  審理制度」,強化專家參與,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訴  訟制度臻於完備,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落實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專業化,增進法官專業知能及  充實少年保護官、少年調查官、家事調查官及司法事務  官之功能,以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09預算
04 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6,08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865千元,包括:
(1)視導所屬法院旅費及行政業務經費117千
  元。(國內旅費)
(2)推動家事事件法相關制度經費466千元。
  (出席費280千元、一般事務費54千元、
  國內旅費132千元)
(3)推動少年事件法制相關經費1,063千元。
  (出席費190千元、委託研究551千元、一
  般事務費215千元、國內旅費107千元)
(4)辦理少年及家事志工訓練及表揚經費414
  千元。(講座鐘點費125千元、一般事務
  費271千元、國內旅費18千元)
(5)舉辦少年及家事相關業務座談會等經費4
  55千元。(出席費88千元、講座鐘點費24
  0千元、一般事務費97千元、國內旅費30
  千元)
(6)辦理家事調解委員表揚經費25千元。(一
  般事務費)
(7)辦理家事法庭相關人員培訓等經費325千
  元。(一般事務費)
2.獎補助費23,216千元,包括:
(1)捐助協助法院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機構經
  費910千元。
(2)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民間團體
  經費22,306千元。
26,081,000
2000 業務費 2,86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23,000
2039 委辦費 551,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987,000
2072 國內旅費 404,000
4000 獎補助費 23,216,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23,2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