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0-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107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4,315,000 元()
計畫內容
1.加強服務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地區民眾,  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分別於高雄市、臺中市、花蓮市、  嘉義市及金門縣設置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 2.協調行政院相關政策與計畫須地方政府配合辦理之事項  。
預期成果
督導、協調與整合派駐南部、中部、東部、雲嘉南及金馬 地區之中央機關,提升行政效率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眾 福址。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0預算
01 南部聯合服務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8,964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公大樓水電費1,037千元。
2.公務電話費及郵資780千元。
3.影印機租金70千元。
4.公務車牌照稅及汽車燃料使用費12千元。
5.公務車保險費25千元。
6.邀請專家學者出席中心會議提供專業諮詢出
 席費50千元,辦理專題演講、講習、訓練及
 座談會等講座鐘點費75千元,合共125千元
 。
7.公務車1輛油料費43千元,文具紙張及辦公
 用消耗品251千元,報章雜誌費100千元,非
 消耗品220千元,合共614千元。
8.辦公室清潔費245千元,辦公大樓管理費2,1
 50千元,事務性行政勞務服務費(3人)1,800
 千元,辦理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會及各項協
 調會等經費708千元(政策宣導經費85千元)
 ,合共4,903千元。
9.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306千元及機關宿舍養
 護費10千元,合共316千元。
10.車輛養護費51千元,辦公器具養護費1,048
  元×5(人)=5千元,合共56千元。
11.設施儀器養護費130千元。
12.員工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696千元。
13.購置零星辦公設備經費200千元。
8,964,000
2000 業務費 8,764,000
2006 水電費 1,037,000
2009 通訊費 780,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2,000
2027 保險費 2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5,000
2051 物品 614,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903,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16,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6,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0,000
2072 國內旅費 696,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00,000
3035 雜項設備費 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