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191,060,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
公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
官、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
工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5 | 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 | 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奉行政院112 年9月19日院臺衛字第1121035083號函、113年4 月15日院臺衛字第1131007587號函核定,總經費 64,103千元,分5年辦理,113年度編列5,807千 元,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15,190千元,預定辦 理觸法智能障礙(含自閉症)者執行刑事監護處分 之安全維護人力及相關訓練、安全維護設施設備 建置等,尚待編列43,106千元。 |
15,190,000 | |||
| 2000 | 業務費 | 9,19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9,19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6,000,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6,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