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1,02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1,604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72,128千元,係職員57人及
 法警11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5,098千元,係聘用人員6人及
 約僱人員1人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4,69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6人及工友2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15,941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7,50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8,441千元。
5.其他給與1,600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1,500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8,378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5,378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3,0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6,389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5,600千元
   。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32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469千元。
8.保險7,38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5,00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1,60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780千元。
121,604,000
1000 人事費 121,604,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72,128,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5,098,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690,000
1030 獎金 15,941,000
1035 其他給與 1,600,000
1040 加班費 8,378,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6,389,000
1055 保險 7,3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