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0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4,021,000 元(
計畫內容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三、推動調解業務 疏減訟源。四、辦理民事執行業務。五、辦理少年及家事 事件之審理、調查及保護輔導等業務。六、辦理公(認)證 及提存業務。七、辦理與審判等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一、提高民事、刑事、少年及家事訴訟事件之結案速度及 上訴維持率,符合管制考核標準。二、推動國民法官制度 ,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 全面。三、提高調解成立疏減訟源。四、運用委外拍賣機 制,增加不動產拍賣頻率,以提升拍定率。五、預計辦結 件數:1.民事事件業務36,550件。2.刑事案件業務22,000 件。3.民事執行業務64,000件。4.少年事件審理業務2,50 0件。5.少年事件調查、保護輔導業務1,350人。6.家事事 件審理業務8,900件。7.家事事件調查業務78件。8.公證 業務4,500件。9.提存業務2,000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5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280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106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84千元。
 (2)郵資費22千元。
2.保險費21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532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52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8
   0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400千元。
4.物品580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50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126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216千元。
 (4)舉辦保護管束少年家長座談會經費38千元
   。
 (5)舉辦少年團體及輔導活動經費100千元。
 (6)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50千元。
5.一般事務費83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47千元。
 (2)辦理少年處分或治療等經費36千元。
6.給養費1,350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839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175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6
   05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51千元。
 (4)辦理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講座交
   通及住宿費8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等經費4,769
 千元,包括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36千元、一
 般事務費2,621千元及國內旅費12千元。
8,280,000
2000 業務費 8,280,000
2009 通訊費 106,000
2027 保險費 21,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668,000
2051 物品 58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704,000
2057 給養費 1,350,000
2072 國內旅費 85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