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司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24,933,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及商業事件審理法等相關
子法之研修、訂定及行政事務;推動民事及勞動調解業
務,推展公證業務及宣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督促所
屬法院妥適辦理各類民事事件審判業務。(辦理民事審
判行政)
2.推動身心障礙者及保安處分執行之程序保障、犯罪被害
人訴訟參與制度、刑事訴訟鑑定制度並研議相關配套措
施;持續更新量刑資訊系統;推動國民法官制度,完備
相關法制及配套措施。(辦理刑事審判行政)
3.研修行政訴訟、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
制度並辦理相關行政業務。(辦理行政訴訟及懲戒行政)
4.持續研修(制)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案與配套措施,完
備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制及行政業務。(辦理少年及
家事審判行政)
預期成果
1.適時完成法案研修,使法制更臻完備;提高調解委員之
專業知識與調解技巧,以平和方式解決兩造紛爭,並紓
減訟源;持續舉辦專題研討會,交換法律見解及實務經
驗。
2.強化被害人程序參與之訴訟權益,並完善審判中轉介修
復式司法之程序;完善鑑定制度,強化鑑定之程序保障
,嚴謹證據法則;有效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
合理可預測性;推動國民法官制度,以提升司法公信力
,使司法獲得厚實之國民信賴基礎,進而有效發揮定紛
止爭的功能。
3.推動行政訴訟堅實第一審訴訟制度,研修健全行政訴訟
制度、公務員懲戒、職務法庭及智慧財產訴訟制度,充
實法官專業素養,以落實專業法官專業審理制度,並研
議制定「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作為法官審理稅務事件
之依據,提高審判效能,使相關訴訟制度臻於完備,保
障當事人訴訟權益。
4.研修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法規,實踐少年及家事事件審
理專業化,精進法官之專業養成及知能,充實少年保護
官、少年調查官及家事調查官、司法事務官等之職能,
有效提升案件審理效能及裁判品質。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4預算 |
|---|---|---|---|---|---|---|
| 04 | 辦理少年及家事審判行政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3,627千元,其內容如下: 1.視導所屬法院旅費及行政業務經費117千元。( 一般事務費7千元、國內旅費110千元) 2.推動家事事件法相關制度經費5,856千元。(出 席費250千元、講座鐘點費72千元、委託研究5 ,066千元、一般事務費150千元、國內旅費318 千元) 3.推動少年事件法相關制度經費2,751千元。(出 席費803千元、委託研究559千元、一般事務費 1,052千元、國內旅費337千元) 4.辦理少年及家事志工訓練及表揚經費382千元 。(講座鐘點費144千元、一般事務費222千元 、國內旅費16千元) 5.舉辦少年及家事業務相關會議等經費1,368千 元。(出席費75千元、講座鐘點費720千元、一 般事務費483千元、國內旅費90千元) 6.辦理家事調解委員表揚經費25千元。(一般事 務費) 7.辦理家事法庭相關人員培訓等經費669千元。( 出席費200千元、一般事務費229千元、國內旅 費240千元) 8.推動精神衛生法專家參審制度經費26,238千元 。(評鑑裁判費4,218千元、房屋建築養護費16 ,033千元、國內旅費3,935千元、雜項設備費2 ,052千元) 9.捐助協助法院辦理安置輔導業務機構經費1,15 4千元。(對團體捐助) 10.補(捐)助駐法院家事服務中心民間團體經費3 5,067千元。(對團體捐助) |
73,62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35,354,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482,000 | ||||
| 2039 | 委辦費 | 5,625,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168,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16,033,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046,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052,000 | ||||
| 3035 | 雜項設備費 | 2,052,000 | ||||
| 4000 | 獎補助費 | 36,221,000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6,221,000 |